五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甬审公告(2008)5号(总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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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2004至2007年5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4-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3.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2004-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5.宁波市农业局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2004年至2007年5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0月10日至11月14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查了所属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等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市残联是全市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经费来源为全额预算拨款。下属事业单位有康复中心等。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能做到收支平衡,相关专项经费基本实行专款专用。但审计发现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隐瞒房租收入,用于消费和发放职工福利 康复中心向友好大酒店收取的2004年至2005年上半年房租收入15万元,直接在友好大酒店列支职工福利支出及餐费、住宿费等,未在康复中心账面反映收支情况。 (二)康复中心一期房产权属关系不清晰 位于宁穿路三号桥的康复中心一期房产(建筑面积4945.95平方米)账面金额895.44万元,在宁波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固定资产”账户反映,但该房产证反映所有权人为康复中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康复中心相关收入及支出未入账问题,要求予以改正;对康复中心一期房产权属不清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同时建议市残联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监管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整改情况,并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认真纠正和整改。目前,康复中心已调整相关账户,并按规定缴纳税费,康复中心一期房产已记入市残联账,房产证正在办理过户。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4年至2006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9月26日至10月24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下属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交中心)。 一、基本情况 市外办是主管外事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和市委及其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经费来源为全额预算拨款。 审计结果表明:市外办2004年至2006年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2002年至2006年,市外办将因公出国签证代办费1110.68万元和往来香港特区通行签注费27.33万元,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1138.01万元转为国交中心营业收入。 按规定,因公出国签证代办费自2002年2月1日起应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至审计日该收费项目仍在收取,但尚未办理变更手续。 (二)少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7.34万元 2002年5月至2004年7月,共有8670人因公护照费按80元∕本收取,未按收费标准100元∕本收取,少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7.34万元。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的预付工程款8.82万元面临损失 该工程至2002年4月已预付工程款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审批系统8.82万元。由于因公出国审批系统未能如期开发成功,至审计日该工程款尚未结算,预付的8.82万元工程款面临损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予以改正;对面临损失8.82万元工程款,要求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清理结算。同时建议市外办应规范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修订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督促下属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外办高度重视,按照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逐条对照落实整改。目前,市外办已加强了对所属单位行政性收费工作的监管力度,修订完善了《关于内宾接待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专项经费的年初预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审计发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程预付款8.82万元面临损失的问题,市外办正积极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解决。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2004年至2006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商联)2004年至200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工商联是由全市工商界人士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商联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工商联所办学校宁波甬江财经学校校舍产权不明晰,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够规范,装修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原江东铸坊街校舍产权属市工商联,2003年已拆迁,但房产394.82万元仍挂学校固定资产账。截至2006年底,市工商联用拆迁赔偿款购置的府桥街新校舍房产已入市工商联账,但装修费用50万元入学校账,且装修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以上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工商联加强管理,尽快理清产权关系,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并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四、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和加强房租收入管理等建议,市工商联出台了《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出租房屋房租收缴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宁波甬江财经学校校舍产权关系正在处理之中。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7日至2008年1月16日,宁波市审计局对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检察院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市检察院提供的2006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反映,2006年收入合计3466.43万元,支出合计3438.55万元,年初结余560.7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88.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检察院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本次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专项资金核算尚需规范。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市检察院在审计实施期间,已采纳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计建议,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规范核算,以真实反映本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宁波市农业局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农业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局)200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经费来源为全额预算拨款。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车辆管理不规范 2006年市农业局有2辆机动车借给下属单位使用,相关费用亦在借用单位列支。其中1辆已经宁波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报废,但未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应收款长期挂账 至2006年末,市农业局尚有1995—1996年发生的应收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和协会的款项6.05万元,未按规定进行及时清理。 (三)代管的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宁波执行部经费在市农业局农技推广基金会经费和省农技基金经费中核算,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立专户单独核算。 (四)所属宁波市种子公司将收到的办公房租赁维修费80万元挂往来款账,未作收入核算并交纳相关税费;2005年收到的市种子加工中心项目款150万元,至审计日闲置未用。 (五)所属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在往来款账中,挂有2004年至2006年人员经费超支45.92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应由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的编外人员工资、汽车费用、差旅费等10.29万元。 (六)所属宁波市畜牧兽医局将2000年收到的拨款36.07万元,长期结转,未予支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室装修费4.58万元;疫苗核算不规范,不能完整、清晰地反映各类疫苗收、付、存明细情况;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和技术咨询服务费12.54万元收费依据不足,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3.3万元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宠物门诊收入6.86万元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车辆管理,要求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要求进行清理,规范核算;对所属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核算,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认真纠正和整改。关于车辆管理问题,已无偿划拨宁波市畜牧兽医局;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将报财政核销;但基金会经费尚未设立专户单独核算。所属宁波市种子公司闲置的150万元已陆续投入使用;对所属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人员经费超支,已核销部分挂账,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经费的行为已予纠正;对所属宁波市畜牧兽医局延审发现的扩大项目经费范围、疫苗核算不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不足等问题均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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