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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及职工投资入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11)3号(总第57号)
发布日期:2011-04-12 00:00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4月19日至5月20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17家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及职工投资入股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139号文件)出台后,市国资委于2008年11月6日转发了该文件,并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文件精神组织清理,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按时纠正。本次审计调查是在各单位清理、纠正的基础上进行的。
  根据有关资料反映,截至2009年底,我市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及职工投资入股企业16家,分属7家市属国有企业(即一级企业)。在这些职工投资入股企业中,有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持股的企业7家,分属5家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各单位提供资料,未发现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人员在非国有企业兼职情况。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规定,国有企业入股程序规范、审批手续齐全,未发现不合规出资情况;国有企业与国有股东的关联交易基本符合规定,基本能做到同股同权;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持股也进行了转让。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国有企业中层以上人员持有下属企业股份未按规定退出、部分职工持股企业从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职工持股企业国有股东与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不同步等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违规持有股份。至审计日止,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部分中层及以上人员,持有宁波东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份18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退。目前,宁波东龙房地产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拟对公司股份作注销处理,并已进入清算阶段,但清算工作尚未完成,所持股份尚未进行处理。
  (二)部分职工持股企业从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超过规定比例。2009年度,宁波报业印刷有限公司从国有股东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取得关联交易收入和利润占本企业收入和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5%和69%,不符合139号文件第(九)条中“新公司从该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不得超过新公司业务总收入或利润的三分之一……”的相关规定。究其原因,主要一是由于报业印刷公司的前身为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甬党办发〔2004〕35号)的精神,公司作为试点于2004年改制设立,报业印刷公司的业务是在原印务中心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二是报纸印刷作为报纸出版环节之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三)部分企业国有股东与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不同步。审计发现,部分职工持股企业在年度分红过程中,对持股的自然人按比例进行了年度分红,但对国有股东不分配或分配滞后。审计发现后,有关单位及时支付了国有股东应收股利。职工持股企业国有股东同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不同步,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持股企业自然人股东企业改制时投入资金较多,需要早日分红归还银行借款,但由于企业本身流动资金紧张,且按照比例国有股东应收红利金额较大,故采取先自然人后法人股东的分配方式,但在此过程中未充分考虑股东权益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四)个别企业职工除持股分红外还存在集资分红等非工资性收入行为。1993年,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为建设宁波江东宁丰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根据公司《关于在企业内部实行职工集资的意见》(宁蔬〔1993〕第2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向内部职工集资300万元,集资期限为三年,按年率15%支付利息。审计调查发现,至2009年末,公司还有集资款余额779.41万元,2009年度按年率10%支付集资款利息。2010年3月,蔬菜公司对集资款款项进行了清退。
  四、审计建议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清晰是我国企业改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始终目标。根据调查来看,在职工持股企业中,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一般由自然人股东承担,由此可能会造成国有股东“大权旁落”、被边缘化和同股不同权等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产权不清晰现象。为避免类似问题,需要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战略行使决定权,通过董事会对经营者进行约束和控制,通过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出资者利益。
  (二)加强职工持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探索国有参、控股企业股权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在掌握职工持股企业国有股权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强化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督促职工持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确保国有股东公平分享股息、股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国有企业与职工持股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相关国有企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取业务往来单位,产品、服务交易应当价格公允。因历史原因造成一时难以达到规定比例的,国有企业也应积极寻找外部替代者,职工持股企业应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切实降低过高关联交易比例。
  (四)加强对股份转让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持股的问题,严格按第139号文件的规定督促清退,同时,加强动态监管,对已持有企业股权的职工和已投资不得投资的企业的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也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转让所持股份。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发现的(三)、(四)两项问题,被调查单位分别在审计指出后和审计进点前进行了整改;对审计指出的部分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违规持有股份未按规定退出问题,东龙房产公司股东会决议表示将“尽快完成公司清算”;对审计指出的部分职工持股企业从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超过规定比例问题,宁波日报报业集团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集团向印刷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领导班子,以加强对印刷公司的控制力度;制定了对控股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了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和价格联动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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