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半边山工人疗养院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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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半边山工人疗养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11月11日起,对宁波半边山工人疗养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由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象山半边山紫冠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的宁波半边山工人疗养院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征地拆迁等单位取得与该项目有关的建设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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