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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15)1号(总134)
发布日期:2015-01-08 00:00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作者:宁波市审计局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4年,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保税区)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税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分东区、西区、南区,规划总面积2.3平方公里,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三大主体功能。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区管委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市政府授权,在所辖区域范围内行使相关的政府管理职能,下设办公室、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18个职能部门。
       2013年,保税区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0078万元,为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8.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1963万元,为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长9.8%;中央财政收入178115万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7.8%; 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0166万元,为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8.6%。
       基金预算收入28824万元,为预算的97.6%,比上年增长78.2%;基金预算支出21320万元,为预算的88.5%,比上年增长19.6%。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保税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财政增收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严格预算管理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的2013年度财政账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基本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要求,支出结构总体比较合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保税区尚未实施并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二)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一是保税区主任奖励基金年度预算未考虑上年结余,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造成年末结余较大。2013年,保税区在主任奖励基金有年初结余615万元的情况下,当年度预算又安排了安排7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仅630万元,年末结余685万元。二是水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2013年,保税区水利基金支出调整预算为42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205万元,但全年实际支出25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
       (三)结余清理力度亟需加强。一是2013年初,区管委会办公室、人社局等20家预算单位有部门结余资金3444万元,区财政部门虽然在年内进行了清理整合,但到年底时仍有2509万元未统筹安排使用。二是2013年末,保税区尚有2011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110万元。
       (四)违规减免部分绿化收费。2013年,区管委会给予2家企业减免绿地费用共16.64万元。
       (五)部分资金“以拨作支” 。2013年11月,保税区财政局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列支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转入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户,但至年末该项资金未使用;2013年12月,保税区将2013年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13万元转入财政专户(其中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户760万元、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户353万元)。
       (六)部分服务采购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保税区管委会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以及公务接待客人等服务采购未实行定点管理。
       (七)土地转让审批不够规范。2013年,区内一公司计划将原独立宗地内的物流冷库和厂房转让给与日方合资新成立的企业。区管委会为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同意该公司的31400平方米土地按土地使用权共有分摊方式办理转让登记。
       (八)个别涉企扶持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保税区设立主任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对企业进行奖励,但未制定主任奖励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2013年基金支出630万元。
       (九)企业奖励政策实施不够规范。2013年,区管委会在扶持区内企业发展过程中,综合考虑区内有关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进展及税收贡献等情况予以财政补贴,年内对区内534家企业的补助支出共计52500万元,扶持力度超过了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扶持力度。
       (十)部分城建项目计划编制不够科学。南区配套区横河整治工程建设年限为2012-2014年,总投资600万元,2013年计划投资600万元。该项目为保税区职教中心和人才公寓工程的配套项目,由于职教中心和人才公寓工程于2013年才开工建设(建设年限为2013-2015年),因此该整治工程截止审计日尚未动工,但城建项目计划并未做出相应调整,安排的预算资金全部结转。
       (十一)城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根据保税区2013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当年预算安排城建项目资金13043.4万元,其中: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项目6030.50万元、2013年建设项目7012.90万元。2013年财政实际支出8347.29万元,其中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4320.9万元、2013年建设项目支出4026.39万元。由于城建项目计划编制不科学和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等原因,城建项目资金总体的预算执行率仅为64%,其中结转项目、新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分别为71.7%和57.4%。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抓紧整改落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针对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决定自2015年开始试编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二是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时统筹考虑主任奖励基金上年结余情况,避免财政资金沉淀;三是区内有关职能部门就水利项目计划预算编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后将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率;四是区财政部门明确2014年追加预算和年度部门预算调整时优先使用结余资金,剩余结余资金拟在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中予以一次性统筹安排使用;五是区财政部门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未支付的2011年度市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已经支付30万元,其余80万元因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拟收回,在2014年预算调整或2015年预算中统筹使用。
       (二)针对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区职能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补足绿地使用费,并明确在今后的绿化费征收工作中不再以任何形式减免绿化收费;二是对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列支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并转入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户问题,区财政局对该专户及有关支出进行了核对清理;三是对2013年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13万元转入财政专户问题,区财政已在2014年3月底前支付给企业共813万元,其余300万元由区经发局和工业科技局拟定具体支出方案,争取年内兑付;四是2014年5月和7月,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的管理规定,区属部门和单位均需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针对土地转让审批不够规范问题。区国土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区国土分局对其他年度是否存在该类问题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四)针对企业扶持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制定出台了主任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二是区管委会正在对照市级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上海自贸区改革创新政策情况,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整合现有涉企扶持政策,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后予以完善。
       (五)针对政府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区管委会已责成区建设局进一步排查横河整治工程尚未动工的原因,努力加快项目进度;二是区建设局今后要按照项目进度和当年度实际资金需求细化城建项目计划编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项目进度,如有进度放缓或项目未实施等情况,则及时启动年度计划调整程序,同时区财政局将严格审核预算以提高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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