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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16)1号
发布日期:2016-01-13 00:00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作者:宁波市审计局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49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审计处理处罚金额2.21亿元,避免或挽回损失2.49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共核减10.93亿元,向有关部门移交事项13个,移送人员16人,共有100多条审计建议被相关部门(单位)采纳。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基本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176.19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支出142.34亿元,完成预算的83.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9%;支出192.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亿元,完成预算的136.3%;支出2.20亿元,完成预算的99.5%。
  ——加强增收节支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稳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改革,提升征收管理质量效果,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促进各项收入稳定增长。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节减资金全部用于“五水共治”等重点支出。
  ——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注重保障社会民生。市本级整合投入财政资金87.60亿元,用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投入23.80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6.10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控制和压缩结转结余资金的措施,2014年清理整合历年结转结余资金6亿元。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运行和退出机制。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首次实现全部公开。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的要求,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年度预算任务基本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个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合理,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资金。抽查发现2014年预算安排市级海域使用管理专项资金537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达到3914.81万元,比年初结转数增加167%。
  2.个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2014年预算安排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0000万元,下半年才完成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11月正式开展对企业的补助审核工作,当年仅使用355.32万元。
  3.个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有待提升。如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于2013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截至2014年底已拨付相关费用7721.41万元,但使用率不高,对该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尚未启动。
  4.结余资金清理尚需进一步加强。截至2014年底,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银行存款账面反映,预算单位有各类结存资金共计57228.18万元未及时清理。
  (二)税收征管方面。
  1.税务登记管理尚需改进。部门间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市六区有936家企业已办理了2014年度工商注册(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地税税务登记。
  2.部分税款未及时入库。2014年,经抽查北仑区地方税务局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对部分企业已缴纳税款未及时换开税票,造成部分税款未及时缴入金库,涉及金额共计494.20万元。
  3.欠税管理有待加强。截至2014年底,全市作为账外呆账管理的欠税共计6852.86万元,地税部门未采取公告、强制执行、申请限制出境等有效清欠措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五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在去年对32家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今年又对32家预算单位及35家下属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抽查的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98.01万元,较上年下降27%;会议费支出2232.56万元,较上年下降17.8%;培训费支出1815.56万元,较上年上升6.2%。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三公”等经费使用情况普遍好转,但部分单位仍存在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其它单位承担出国费用;个别单位转嫁公务接待费用,在下属单位列支用车费用;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支出等。
  (二)重点审查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的年度重点审查工作安排,对市民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的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1.市民政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4年市民政局本级调整后预算10948.94万元,当年支出9949.9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部门2014年度能够按有关规定编制和调整预算,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2014年市民政局在社会组织专项发展经费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其下属单位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的日常工作经费。二是下属单位市救助站违规发放“上街补贴”等25.76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
  2.市海洋与渔业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4年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级调整后预算5843.07万元,当年支出4474.1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部门2014年度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截至2014年底,该局超过两年以上的累计结余资金达975.71万元。二是个别委托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2014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2个科研项目直接委托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实施,共支付项目款135万元。
  (三)13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13家部门(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执行、结余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上述部门(单位)预算支出合计7.87亿元,执行率85.6%。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预算组织管理渐趋完善,预算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单位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2011年至2013年对外承接课题费收入821.2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部分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合理,涉及3家单位6494.12万元。如市经信委2014年政务云计算机中心、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及处置平台等4个项目经费预算安排6157.1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569.34万元。
  3.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涉及7家单位6210.26万元。如市人防办人防专户资金2008年以前的结余为1425.97万元,未及时发挥效益。
  4.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如市环境监测中心2011年至2013年8项货物和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1.06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及调查情况
  今年重点对我市“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科技经费、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一)“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23.04亿元,其中治污水投入4.43亿元、防洪水投入16.40亿元、排涝水投入1.14亿元、保供水投入1.05亿元、抓节水投入0.02亿元。跟踪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捐赠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2014年实际到位的社会捐赠资金5.45亿元,部分存在接收管理单位分散,捐赠收入未设专户,接收手续不完备,捐赠资金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一是部分重点水利工程受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影响,未能如期建成。2014年计划完工的姚江干流个别防洪整治工程未按期完工。二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进度滞后。2014年计划完工的4个县(市)区23个工程,除奉化市5个行政村已完工外,其余均未完成。
  3.部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5个县(市)区1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施工发包存在肢解发包、串标、专业技术人员资质造假或提供虚假公司财务报表等现象,占审计抽查总数的41%,涉及合同金额共计约4618万元。二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控制力度不足,工程变更较多。
  (二)市级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科技经费支出共计20.64亿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但在科技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科技经费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科技经费尚未建立部门间、政府间的信息共享平台,造成部分科技补助政策存在重复或交叉,部分企业存在将同一项目或项目不同阶段分头申报获取多头补助的情况。
  2.科技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如宁波科创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申报材料中主营业务成本375万元,比实际账面成本增加156%,获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二是验收管理不规范。如市农科院在瓜类新品种选育项目验收时,将两个无关的已验收项目的费用50.80万元列报支出,却通过专家组的验收。
  3.引导基金后续监管还缺乏制约机制。如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宁波复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100万元,但该公司在设立子公司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上,未征得股东同意。
  (三)市级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我市发展信息经济扶持政策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在项目推进、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物流平台后续建设未有明确制度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宁波市智慧物流公共基础平台,为3000多家物流企业及其相关客户提供基础物流信息服务。自2014年9月验收通过后,实际通过平台实现系统互连的企业仅79家。
  2.项目存在多头补助现象。如宁波佳博刷业有限公司、宁波舜江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均以相同的项目分别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机器换人计划的补助,涉及资金316万元。
  (四)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对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渔业油价补贴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审核管理存在漏洞。一是三地对未安装北斗信息系统和北斗系统数据小于3个月的渔船,在审核过程中仅根据村镇证明以及渔船加油等方式确认捕捞时间,共发放油价补贴1.23亿元。二是在未取得渔船转出地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对外地转入未满3个月的渔船审核发放补贴,涉及金额351.13万元。
  2.补贴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对宁海部分项目抽查发现,向已经不从事养殖活动的对象发放补贴43.68万元。二是对个别作业时间未满3个月的已拆解、灭失渔船发放补贴21.10万元。三是结余资金使用不合规,个别地区将结余资金用于支付政策性处理补偿资金、设备购买等项目,涉及资金2218.53万元。四是补贴发放不够及时,三地仍有2013年度补贴资金1373万元未发放。
  3.存在船证不符现象。三地普遍存在擅自将船舶主机更换、更改渔船主尺度、将木制船套改成钢质船、更改渔船作业方式等现象,不符合关于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的“双控”规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及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我市“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对概预算执行、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审计,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32个,其中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18个、竣工决(结)算审计14个。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17.0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391.82万元。除审计核减投资外,建设单位还采纳跟踪审计意见50余条。
  1.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滞后。8个项目因设计变更、拆迁滞后等原因工期大幅延期,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如宁波市第一医院原地扩建项目合同工期610日历天,由于基坑围护施工方案调整及出图滞后、地块拆迁延迟等原因,实际工期1284日历天,延期674日历天。
  2.部分项目概算管理不规范。9个项目因调整建设标准或以变更等形式增加项目投资,或征地拆迁费超概、建设管理费超支等概算执行不够规范,涉及金额8.59亿元,如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工程征地拆迁费用和融资成本超概算共计11898.85万元。
  3.部分项目招投标不完善。12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分割工程或以补充合同、变更等形式规避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 12437.73万元,如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金额合计1031万元。
  4.部分项目管理薄弱。一是部分工程外来渣土弃倒现象严重,造成项目投资损失浪费,如宁波绕城公路东段工程土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2012万元。二是部分项目重大变更程序不到位以及变更、签证严重滞后。三是部分项目存在代建、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履职不到位现象,导致施工偷工减料和编制控制价失误造成投资损失。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4年,宁波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1.12亿元,全市实际完成开工3.94万套,基本建成1.79万套,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47%和119.3%。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空置现象较为突出。截至2014年底,因供大于求、套型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我市部分地区共有31个小区2328套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09套,经济适用住房745套,限价商品住房274套。
  2.部分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未按相关规定设置评标办法等问题。
  (三)对口援疆建设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下达援疆项目投资计划5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96亿元,其中计划安排援疆资金6.79亿元,市援疆指挥部累计支出6.23亿元,8个全额投资类项目已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审计结果表明,援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良好,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跟踪审计累计核减投资额6178万元,发现个别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现场管理尚需加强等问题。
  五、关于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大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反映的7大类、34个具体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和落实。整改金额58.44亿元,落实整改措施115项,完善制度45项,9人被检察部门立案或受到行政处理。
  (一)财政管理方面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将未及时分解并缴入国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亿元缴入国库。从2014年起逐步将市交通委、市住建委5.50亿元的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对市国土局部门预算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扩大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制定完善了参与绩效评价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市地税局已加强对全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的统一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审批行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一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五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方面。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已追回违规加油费用4.03万元,对相关涉事人员作出了处理。二是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等单位2015年进一步完善结余资金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逐年消化结余资金。由于经营体制等原因,市供销社、市粮食局的部分问题尚在整改中。
  (三)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并同步编制了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将4194.49万元缴入国库,补提了以前年度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宁波保税区制定了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对技改项目进行了规范。
  (四)民生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针对杭州湾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建章立制,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慈溪市、镇海区完善相关审批制度,逐步规范和加强对海域使用的管理。奉化市依法对专业合作社骗取财政补助和保险理赔款的问题进行了处理;鄞州区检察院已对水产养殖基地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核减1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3.52亿元,按审定金额结算或调整10个项目挤占使用的建设资金9078.72万元,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加强内部合同管理。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根据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安排支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预算透明度,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追加现象,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项目安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预算法律刚性,严肃财经纪律。
  (二)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落实。紧紧围绕市政府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强化“三年行动计划”、“五水共治”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专项资金的督查力度。建立科技资金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经济扶持相关措施,积极发挥政策效应。
  (三)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监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关注渔业油价补贴等民生资金绩效。在消化现有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采取货币补贴、收购等形式实施住房保障或筹集保障性住房,逐步减少或停止直接新建保障性住房。加大对违规处置、侵占国有资产及民生资金等问题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强财政资金存量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规范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清理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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