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13日起,对宁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张列群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监督电话:89186902 联系人:黄荣兵 电子邮箱:hrb_h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