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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象山县 “五水共治”——节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18〕16号
发布日期:2018-03-05 15:34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4月26日至5月19日,宁波市审计局对2011年至2016年象山县节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象山县位于象山半岛东部,山脉小、径流短,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1829.4 立方米,分别为全国、全省人均拥有量的82%和78%,属于水资源紧缺地区。同时,象山县东北部、中南部以及海岛地区水资源质量相对差,存在水质型缺水现象。2016年,象山县万元GDP用水量38.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8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91,林牧渔畜业用水量1112万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量3524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1040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176万立方米。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象山县以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为主线,构建一体化供水格局,保障城镇村优质生活用水,认真贯彻节水政策措施,建设引蓄水工程,挖掘和利用雨水资源,建设节水项目,落实节水各项措施。在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的同时,努力遏制用水浪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经过努力,资源性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的困境得到逐年缓解。2015年底顺利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验收。2016年9月,全面推行水务体制改革,组建县水务集团,构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产业链,推动城乡水务统筹一体化,并荣获2016年度浙江省治水工作最高荣誉—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节水政策落实、用水管理控制和节水项目建设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节水体制和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节水政策落实不到位。节水“三同时”审查缺失。象山县未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在已通过审批的“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中,与水资源条件紧密的重点专项规划共4个,有3个未开展水资源论证。
  2.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未落实。象山县未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3.信息缺乏共享机制,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未收取。由于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没有自备水源单位的取水数据,导致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未足额收取。审计抽查了4家位于象山县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地区使用自备水的企业,发现 2016年度均未缴纳自备水污水处理费。
  (二)节约用水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
  1.水利部门取水许可工作执行不规范。
  (1)象山县水利局未按规定对象山双龙潭饮品有限公司、象山县茅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核减许可取水量;(2)象山县水利局未按规定注销象山徐靓水厂取水许可证; (3)象山新东谷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无证取水,用于酒店供冷、供暖以及生活热水供应。
  2.水资源费未按标准足额征收。
  2014年至2016年,象山县水利局少收西周镇自来水厂、东陈自来水厂、鹤浦镇南田自来水公司等13家单位水资源费,共计217.12万元。
  3.阶梯水价收入未上缴财政。
  2012年至2016年,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的收入未缴入财政专户,共计645.75万元。
  (三)节水项目建设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乡镇水厂自来水销售量比例不高; 再生水利用销量低,主要用于河道景观用水; 节水器具推行流于形式。
  三、审计整改情况
  象山县人民政府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经信、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就象山县节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了专题部署。
  (一)象山县发改局积极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并征求县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在规划中涉及到水资源方面,必须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相关规划审批前置条件。
  (二)由象山县工业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稿《象山县工业企业超计划用水和差别化水价管理办法》,物价部门加快组织非居民超计划用水价格的核定工作,确保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三)象山县水利局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许可程序。2017年8月,象山县水利局在《今日象山》刊登注销取水许可公告;对象山徐靓水厂、宁波环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象山灵泉饮用水厂进行拟注销。象山县水政监察大队对象山新东谷湖大店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进行行政处罚7万元,案件已按法律程序办结。
  (四)象山县水利局已督促13家单位足额补缴水资源费217.12万元;2017年10月,象山县水务集团进一步推进水务集团管理一体化,提升节水工作的管理技术水平,已上缴县财政专户645.75万元。
  (五)象山县水利局已与县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公司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县水利局每季度将按照自备水源单位的实际取水情况通报给县水务集团,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的机制。



宁波市审计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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