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科学地应对互联网及新媒体审计舆情,加强舆论引导,推进新形势下审计监督工作,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根据审计机关有关职能以及《全省审计机关网上涉审舆情应对预案》(浙审党〔2015〕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对范围 审计舆情应对的范围包括互联网及新媒体对审计机关工作和审计队伍形象的报道、评论以及网民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民生服务管理工作中对审计工作问政、投诉、建议等。这些舆情已经或即将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体传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热点,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审计队伍形象、干扰正常审计工作,需要审计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审计舆情应对应按照“及时监控、科学分析、审慎应对、妥善处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预防、及时应对。探索健全舆情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第一时间关注舆情动态,防止重大舆情信息漏报、迟报、瞒报。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大研判力度,及时、审慎地采取处置措施,将舆情处置与事件处理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妥善处置可能引发涉审负面舆情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消息。 (二)讲究策略,主动引导。深入研究舆论引导工作的规律,切实增强对新闻舆论的正面导控能力。准确了解和掌握公众心理,适时适度、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地公布公众最需要知道的情况,确保舆论引导工作有利于事件及时妥善处置,有利于维护审计机关形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归口管理,落实责任。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应成立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对涉审舆情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市局各处(室、中心)应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一个口子对外。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强化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同时,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市局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佳强任组长,市局总审计师(新闻发言人)何小宝、副局长姚尧岳任副组长,分管对应的舆情处置事项。市局各处(室、中心)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吴旭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县(市)区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市局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各县(市)区审计局至少要有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有条件的单位至少要有3至5名专职或兼职人员,参与涉审舆情处置工作。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1.综合协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全面收集掌握、分析、预测、研判涉审舆情,发布舆情预警;研究制定涉审舆情处置办法,提出处置建议;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舆论导向,协调相关媒体,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联络、协调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等部门,组织协调与外单位共同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2.舆情监控。由市局办公室牵头,法规处配合。市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对互联网及有关媒体及时进行收集、监测和整理、分析,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或直接报送有关领导。同时,及时查处网上恶意造谣诽谤及恶意炒作信息,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市局办公室根据审计舆情状况,组织发动市局网络评论员,通过跟帖或主动发帖等形式,开展舆论引导和跟踪监管等工作。市局法规处负责及时受理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国宁波网宁波民生e点通问效栏目网民意见、建议以及投诉问题。 3.调查处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涉审舆情的内容及性质,布置给相关职能处室。承办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相关舆情信息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对舆情从专业角度进行调查、定性、提出意见,并提出涉审舆情应对建议,协助做好处置工作。法规处配合有关承办部门,对涉审舆情的定性提出法律意见,对有承办部门提出的处置意见进行法律审核,对涉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监察室协助开展对涉审舆情真实情况调查,澄清事实真相,对舆情涉及的部门、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调查。 4.信息发布。由市局办公室牵头,市局法规处配合。市局办公室负责涉审信息发布方案,拟订信息发布口径,确定信息发布渠道及方式,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同时负责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相关信息的主动发布。市局法规处负责宁波网宁波民生e点通问效栏目有关民生政务、政策等相关信息的主动发布,同时负责拟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政务微博以及宁波网宁波民生e点通问效栏目有关民生政务、政策等相关信息的主动发布按《宁波市审计局网络民生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甬审办〔2013〕29号)文件执行。 四、舆情分级及处置 根据网上涉审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管理权限等因素,将舆情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 (一)重大舆情。表现为事件即将或已经被省级以上门户网站首页或主要新闻媒体采录,在主要网络论坛被持续关注,被国外主要媒体重点炒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市级以上领导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的。 (二)较大舆情。表现为:事件被市级以上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采录,在当地或全国性网络论坛中不间断有人跟贴的;在事发当地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的;并有可能被覆盖面更广的媒体所关注和传播的。 (三)一般舆情。表现为:事件未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关注度不高,没有超出本市管辖范围的。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按照舆情分级标准,对舆情等级进行初步分析判断,拟定处置意见。属于重大舆情的,由领导小组指定成立专门调查组或指定处室进行调查处置,并协调宣传、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应对。必要时请求上级审计部门协助指导。较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处(室、中心)全力配合处置。属于一般舆情的,由办公室、法规处商有关职能处室处置。一般舆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处室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舆情,必要时可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指挥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涉审舆情事关审计工作大局,事关审计队伍形象,各级审计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按照审计机关网上涉审舆情应对预案相关要求,努力提升涉审舆情应对、引导、处置能力。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各县(市)区审计局参照本预案积极做好网上涉审舆情应对工作。 (二)注重配合,强化合作。要切实加强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涉审舆情协作配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定期召开全市涉审舆情分析会、研判会,组织涉审舆情应急演练,不断健全市审计机关涉审舆情应对引导处置机制。 (三)统一协调,反应迅速。按照我市网上涉审舆情应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统一管理、统一口径。要明确职责,确保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网络评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上报舆情。其他工作人员发现重要舆情的,应及时告知网络评论员或直接向相关责任部门反映。要强化网络保密意识,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事项。 (四)灵通信息,及时总结。舆情应对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处(室、中心)应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对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处置个案,特别是对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突出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制作影像专题资料。审计干部在舆情应对中的表现情况要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或考核扣分。
附件:1.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流程图 3.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审批单 附件1 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佳强 副组长:张列群 何小宝 成 员:吴 刚 余 伟 张佩良 金齐天 王桂菊 郎 杰 乐方萍 林丽萍 胡蓉晖 敖建萍 朱自力 陈亚忠 黄荣兵
二、宁波市审计局涉审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吴 刚 成 员:周敏群 余忠良 李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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