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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19〕15号
发布日期:2019-01-28 09:29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3年3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7)》(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范围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国家高新区会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中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政策要求实施,在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宣传教育、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实现了预定的政策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审计调查发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仍存在个别政策目标尚未实现、垃圾源头分类质量不高、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欠佳和相关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政策目标尚未实现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17年底,《实施方案》所制定的资源回收利用率、人均垃圾处置减量率等垃圾分类目标尚未实现。主要表现在: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未实现预期的减量目标;资源回收利用基础工作仍旧薄弱,未建立完整的包括可回收物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统计体系。
  (二)垃圾源头分类质量不高
  实地走访部分住宅小区发现垃圾源头分类质量不高,表现在:小区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容器内混投现象比较突出,厨余垃圾投放容器里投放的其他垃圾比例较高。专用厨余垃圾袋里混有不少的其他垃圾。部分小区未按规定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有些未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有些物业保洁员为了贪图方便将不同垃圾投放容器内的垃圾混收混运。
  (三)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市依托原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建设。但审计调查发现,再生资源回收“脏乱差”问题未能彻底改善;从事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较少,回收量也很小,对垃圾减量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部分垃圾分类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2016年10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建设的智慧环卫信息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平台投入使用。该平台虽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但平台数据存在缺失和不实,利用平台进行垃圾袋和其他物资管理不够规范,对垃圾分类效果检查和考核管理等不够到位,该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欠佳。
  (五)相关工程建设延期影响了垃圾分类效果
  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因选址困难、实施模式调整等原因,直至2017年12月才正式开工,项目建成时间滞后于《实施方案》的要求,导致厨余垃圾收集量超过处置能力,影响了垃圾分类效果。
  (六)其他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已趋饱和,不足以应对高峰期垃圾产量
  2015年至2017年,七区产生的其他垃圾数量分别为153.27万吨、165.83万吨和178.75万吨。2017年日均垃圾产量为4897万吨,接近三家终端处置企业合计4950吨的总设计处置能力,特别是在垃圾产量高峰季节,存在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市城管局的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一步降低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二是推动《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明确居民和物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三是对垃圾分类管理平台进行全面分析整改,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发挥平台作用。四是在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2018年12月底该厂已投入试运行。五是拟选址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加快生活垃圾应急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全市各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设施,保障应急处置。
  (二)市供销社的整改措施
  一是启动了全市再生资源处理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合理布局,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统。二是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宁波市审计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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