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14日起,对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王玉建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