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30日起,对你单位具体组织的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张列群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