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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环城南路东段(河清路-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05-28 14:44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12月8日起,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环城南路东段(河清路-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南环东段改造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的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南环东段改造工程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132582.32万元;工程位于鄞州区,西起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东至邱隘立交(辅道系统至百丈路),新建改建桥梁3.5公里,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地面辅道长约4.3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
  南环东段改造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 设,工程实施机构为市住建局,实施单位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政府投资方为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会计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规的规定;建设程序基本到位,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等得到一定运用。但在项目概算执行、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管理、征地拆迁、工程结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应予以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征带拆资金挤占本项目投资。截至审计日,根据邱隘镇拆迁办账面反映,累计支出征拆资金14707.47万元,其中有代征带拆的非住宅项目资金6500万元。根据鄞州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本项目应分摊该带拆资金1/3,即按实际拆迁进度,可分摊征拆资金2166.67万元,其余4333.33万元属于挤占本项目资金。
  (二)投资控制未按概算相关规定执行。下穿铁路段及部分引道工程合同价超批复概算79.88%,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批复概算97.86万元。
  (三)下穿铁路段及部分引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559.55万元。
  (四)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存在不到位现象。征拆费用结算方式与PPP项目协议及专题会议要求不符;非投标人实施部分的资金回报及部分工程建安费、建设其他等计算方式,在PPP项目协议中未予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期间还兼任其他2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II标段进度款计量时主材调差范围包含了非永久性实体工程(保通道路)消耗量,与合同约定不符;II标段工程人材机调差方面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施工合同对个别无信息价的钢梁结构主材如何调差未予以明确。
  (五)未按规定对施工范围发生的变化办理变更。工程设计图纸中明确Pmz14处伸缩缝及对应支座为I标段施工范围,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此伸缩缝及对应支座I标段并未施工,支座已在II标段实施完成。上述施工范围发生变化,未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六)征地拆迁资料欠完整,评估依据不充分。送审拆迁评估报告中存在评估图片、评估技术说明等重要性资料欠缺现象,评估依据不充分。
  三、整改情况
  
(一)针对规划红线外项目的征拆资金挤占本项目投资的问题,应到的镇级资金和区级资金已于2019年8月到位。待本项目征拆费用结算审核确定后,建通公司与邱隘镇拆迁办结清本项目征拆款项。
  (二)针对投资控制未按概算相关规定执行的问题,市住建局已督促建通公司加强项目概算管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超出概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已完成账务调整工作。
  (三)针对下穿铁路段及部分引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市住建局将督促建通公司对今后类似情况严格执行相关批复要求和招投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报市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行实施。
  (四)针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存在不到位现象的问题,分别整改如下:对征拆费用结算方式与PPP项目协议及专题会议要求不符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加紧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中;对非投标人实施部分资金回报计算方式,市住建局已与建通公司签署PPP项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予以明确 ;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建通公司已发出警告处理函并约谈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已于2019年3月底前退出其他2个项目;II标段进度款计量时主材调差范围已不对非永久性实体工程(保通道路)主材进行调差并收回相关已调差款项;针对II标段工程人材机调差方面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个别事项未明确的问题,建通公司已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对已计量的进度款中未计入的人工及机械价格指数进行调差,对无信息价的钢梁结构主材的调差方式以签署备忘录进行明确。
  (五)针对未按规定对施工范围发生的变化办理变更的问题,已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在后续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按规定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六)针对其征地拆迁资料欠完整,评估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经建通公司与邱隘镇人民政府协商,已完成征地拆迁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已完工程结算已按审计报告调整相关账户。



宁波市审计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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