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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鄞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20〕15号
发布日期:2020-05-28 11:14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2日,宁波市审计局对鄞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7年,鄞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44亿元,年终结余17.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9.33亿元,基金支出83.77亿元,年终结余20.0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5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51亿元,年终结余11.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48万元,年终结余21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鄞州区克服增长阶段转换和刚性制约加剧带来的转型压力,全区主动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变化和新形势,以增收节支为目标,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全力以赴抓收入保支出,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收支预算,实现了财政收支的持续稳步增长。但在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支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基建资金未统筹考虑上年结余;部分基建资金预算执行率为零。
  2.部分资金未及时缴库。截至2017年底,非税收入、国资收益等收入68093.69万元未缴国库。
  3.部分非税收入退付、缴库不规范。鄞州区预收的诉讼费、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将资金下拨给区法院、区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和区地方材料管理处,执收部门办理退付、缴库和清算业务。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待规范。部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个别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5.部分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专户清理整顿不到位。两区合并后财政专户未清理整合;国资收益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不力。部分资金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部分预算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部分资金支付监管尚需加强。
  3.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公款未全部实行竞争性存放;部分预算单位和银行未按公款存放协议约定执行。审计期间,上述2家单位已收到银行补息。
  (三)支持实体经济财政改革方面
  1.奖励扶持政策尚需完善。一是部分扶持政策未清理整合,存在重复和重叠现象。二是对非竞争性企业奖励有悖于财政扶持目的。三是对个别已注销企业和无税收贡献企业进行奖励。
  2.部分引进的科技类项目未达到引进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经济效益不佳。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系统应用管理不到位。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分布、分类状况,存在资产数据重复不实等情况。
  2.部分资产出租未公开竞价招租,未采取评审或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
  (五)土地管理方面
  1.部分临时用地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用地手续不齐备。二是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
  2.土地复垦履约金收取和管理不规范。一是超标准收取土地复垦履约金。二是违规收取土地复垦履约金。三是未及时清理的台账外土地复垦履约金1395.87万元。
  3.部分土地长期闲置。
  4.储备地块管理不够规范。两区合并后,相关手续未妥善交接,目前仍执行原江东区的《江东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鄞州区新的管理办法。截至2018年11月,原江东区9块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租金109.17万元未收取。

  5.储备资金未实施有效的增值措施,长期以活期形式存放。
  (六)房屋征收管理方面
  未经登记建筑补偿政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房屋征收程序不规范;个别房屋评估不规范;部分拆除工程未进行招投标。
  (七)行政区划调整中资金、资产处置方面
  一是鄞西片的资金结算和资产调拨手续未及时办理。二是个别事业单位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账户核算,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鄞州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一)针对预算收支管理存在的问题,鄞州区财政局将基建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年初预算,加快基建项目支出进度,统筹安排结余资金,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非税收入已由财政部门办理退付;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收回使用不合规的资金;非税收入、国资收益、利息收入等资金68093.69已全部缴入国库;区残联加大对补助对象的动态监管,已停发不符合条件人员补助金,追回资金56.98万元。
  (二)针对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鄞州区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和各单位公款存放管理,规范公款存放,已撤销2个财政专户;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国库资金的动态监管,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三)针对支持实体经济财政改革方面的问题,鄞州区已对原有政策进行清理整合,重新制定了《关于2018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关于2019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同时出台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强化了补助审核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区划调整方面的问题。鄞州区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系统模块,已要求各单位重新核实资产数据,做好两区合并资产的录入、调拨工作。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鄞州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管理的补充规定》,加强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相关单位也重新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鄞州区于2019年底已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将相关资金与海曙区进行了划转;个别单位收支已统一并账核算,清理往来款项,规范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五)针对土地管理和房屋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鄞州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清退多收履约金;加强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2019年1月已收回长期闲置土地一块;2018年8月区府办印发了《鄞州区房屋征迁地块管理办法》,已对8宗储备土地签订了续期合同,已收取租金93.87万元。另1宗储备土地正在进一步协调中;土地储备资金存款招投标已着手准备中;鄞州区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宁波市审计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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