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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06-01 08:49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至9月11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市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为市重点工程、民生实事工程,2014年3月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项目占地面积2270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621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床位数达904张。项目总投资概算23671.84万元,征迁费由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其余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完成投资额19536.61万元(按完成内容的合同额统计),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325.42万元,待摊投资6211.19万元。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一次性合格标准。
  审计结果表明,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利中心)提供的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和财务核算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规的规定。但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和价款结算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应予以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一是个别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评标过程存在不合规;二是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基坑围护工程未具备施工图条件,引起该部分造价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
  (二)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存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履约监管不够到位,如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的部分监理例会签到情况与施工项目部人员考勤结果不一致、勘察设计主设计师履约不到位;二是部分履约担保提交不合规,如代建单位、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供应商未根据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电梯采购和安装采购履约保证金存在过期失效未重新提交等问题。
  (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一是存在个别部位未按图施工,如屋面混凝土固化剂(液体渗透密封硬化剂)面层处理实际未施工、地上部分喷淋管未涂刷红色调和漆;二是部分施工材料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且存在报验资料缺失,如防火桥架、消防灯具与合同约定品牌不符,消防电源监控设备和变频供水泵组均缺少进场报验资料等问题。
  (四)工程进度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工程延期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和延期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如仅因建设单位要求绿化移植回种的原因,造成原施工图不符合市政质检要求需要重新出图、审图影响报批时间,导致工期延误48天。
  (五)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方面。一是存在部分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审批,如由各参建单位会审并签字盖章确认的图纸会审内容,未出具工程技术变更联系单,且未按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进行审批;二是人工费、机械费调整周期与实际施工期不符、结算审核不够准确和个别子目结算审核多计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一是宁波市民政局组织参建单位对个别因设计变更未及时出具工程技术变更的联系单,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补办了审批手续;二是市福利中心在该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扣回多计的工程造价款。同时将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和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




宁波市审计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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