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3日起,对宁波市本级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张列群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