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5年11月13日起,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投资公司)负责建设的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机场三期工程)的建设管理过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2年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同意项目立项。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4.54亿元,于2015年12月11日开工建设。截至2018年11月30日,东部综合楼一期(指挥中心、消防站)工程已完工;交通中心工程、T2航站楼工程的土建、钢结构及幕墙基本完工,精装修工程已进场施工;市政配套工程(核心区)完成雨污水管线铺设和路基塘渣填筑,水泥稳定层完成70%,沥青路面完成60%,高架桥完成桥面混凝土及防撞护栏浇筑;场道工程一标段完成堆载,水稳层施工完成25%;场道工程二标段完成堆载,水稳层施工完成20%。 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机场投资公司账面反映共到位项目建设资金74.69亿元。其中:资本金29.94亿元,资本公积4.42亿元,借款40.34亿元。资本金出资方为:机场投资公司投入19.94亿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入2亿元、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入4亿元、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入4亿元。资本公积为民航发展基金4.42亿元。借款为银行贷款40.34亿元。累计支出73.36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02亿元,设备投资1.17亿元,待摊投资57.17亿元(含征迁费用46.07亿元)。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机场投资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情况;机场投资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核算等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应予以纠正或改进。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工程管理方面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签证内容重复、费用承担依据不充分问题。飞行区一标段、货运区工程的河道处理工程个别存在签证内容重复问题,飞行区二标段场道堆载边坡塌方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依据不充分。 2.场道一、二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位,考勤资料不真实,书面考勤记录显示与现场抽查的实际情况不符。 3.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道工程部分平行试验或平行测试项目服务不规范。业主与施工单位同时委托相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失去了平行检测的意义。 4.部分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两家单位独立编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存在重大漏项。 5.生活垃圾合同约定的处理数量与实际提供的垃圾明细汇总数量不一致。 (二)资金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4.85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机场投资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对联系单重复内容结算时予以扣除;依据不充分的联系单已明确了责任主体,并依据责任,各自承担相关费用。二是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位已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三是对平行测试不规范问题,建设单位对检测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检测公司和监理公司加强检测项目管理。四是对部分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存在重大漏项问题,通过联系单方式进行了补充,并对2家涉事事务所进行约谈,同时在以后其他所有签订的咨询合同中明确服务质量考核目标。五是生活垃圾合同约定的处理数量与实际提供的垃圾明细汇总数量不一致问题已核实清楚;六是施工单位未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在今后及时收缴。
宁波市审计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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