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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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7日起,对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委员会党校负责建设,并由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共宁波市委党校迁建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将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与该项目有关的建设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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