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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2015至2017年宁波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20〕33号
发布日期:2020-08-24 10:48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宁波市审计局对2015年至2017年宁波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5年至2017年,宁波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合计601697万元(含中央财政资金54497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3200万元),其中:2015年212058万元,2016年200449万元,2017年189190万元;实际投入合计599434.5万元(含中央财政资金54497万元),其中:2015年209938.9万元,2016年202578.6万元,2017年186917万元。三年实际投入总数占三年计划安排总数的99.62%。三年完成水利项目总体投资分别为874090.46万元、803842万元和1027883万元。其中投资比重较大的防洪类项目,三年投资额分别为502550万元、582681.4万元和576589.2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宁波市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省“百项千亿”工程、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剿灭劣Ⅴ类水等决策部署,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重点加强了防洪治涝等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工程进度滞后
  1.葛岙水库移民安置房未按计划开建。葛岙水库项目中,移民安置房一期工程2017年计划完成总投资的20%,即完成投资1.4亿元。由于项目建设方式改变、设计规模变化等原因,实际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2018年2月份仅完成招标工作。
  2.甬江防洪工程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施工工期滞后。甬江防洪工程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东江试验标段于2011年12月22日正式开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工程建设工期为5年。截至2018年8月,剡江Ⅵ、Ⅶ标段尚未完工,建设进度滞后。
  (二)鄞州区水利局对农村小水电站的监管不够到位。鄞州区水利局于2012年2月委托皎口水库行使小水电管理工作职能。2016年区划调整后至今,鄞州区水利局没有归口管理部门对该业务工作进行有效管理。鄞州区水利局对农村小水电站更新改造的总体情况、资金的使用等不掌握,管理工作存在缺失。
  (三)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
  1.内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水利局2015年至2017年基建合同缺少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员,基建合同由不同业务处室分别管理。抽查发现,部分合同存在合同签订日期不详、合同业务委托方式不详、合同会签单审批不到位、实际支付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2.标后管理工作不到位。大嵩江堤防加固工程(沿海中线-大嵩江大闸)工程例会会议签到单存在代签现象。
  3.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工程土建各个标段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人员变更。根据现场人员考勤记录显示,土建施工Ⅰ、Ⅱ、Ⅲ标段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现象。
  (四)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50%。审计抽查发现,市水利局2015年“其他水利管理与服务项目”预算281.02万元,至2017年实际支出99.62万元,执行率35.4%;2016年“水利培训项目”预算80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39.29万元,执行率49%;2017年水利前期项目预算安排3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2万元,执行率为4%;2017年水利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预算安排3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83.96万元,执行率为28%。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宁波市水利局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
  (一)关于葛岙水库移民安置房未按计划开建问题。葛岙水库移民安置房建设已加快推进,2019年底完成总工程量的80%,配套工程完成50%。作为整个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前置,目前移民安置房建设进度已不影响整体移民安置和葛岙水库整体推进。
  (二)关于甬江防洪工程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施工工期滞后问题。该项目堤防整治全线41.2公里已基本完工。截至2018年12月底,剡江各标段均已通过完工验收。
  (三)关于鄞州区水利局对农村小水电站的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已调整为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四)关于内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水利局编制完成了《宁波市水利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合同会签制度,对签订合同实行编号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内容,加强合同价款结算,下一步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处室调整的进程,
  一步明确合同管理处室,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五)关于大嵩江堤防加固工程(沿海中线-大嵩江大闸)工程例会会议签到单存在代签现象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及相关规定,鄞州区水利局已督促水投公司约谈代建单位,加强执行考勤、职责履行等参建单位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六)关于水库群联网联调(西线)一期工程土建各个标段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人员变更问题。目前工程进入扫尾并启动工程结算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审计意见及合同约定,在工程结算时予以处置。
  (七)关于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50%问题。水利局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力争年度项目当年完成。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指标94048万元(含上年结转指标),实际执行842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6%。



宁波市审计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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