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余姚市财政局印发了《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租车管理,保障特殊公务出行需要。同时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下达了2020-2021年年度余姚市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入围名单,全市车辆租用实行定点管理。 该《办法》从适用对象、预算和计划管理、租车范围、审批流程、支出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各单位公务租车经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安排,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财政金财工程申报采购计划;二是明确租车范围,即开展大型活动,举办8人以上参加集体性会议、培训、检查指导等活动,接待上级部门或外省(市)督察检查、考察调研等重要公务活动,应对紧急公务出差和处理突发事件等情况;三是明确按照“一事一租”原则进行申报审批,并强调一般不得长期租用车辆,若租车6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需报市车改办审批;四是明确费用结算支付方式、报销附件、核算方式以及公务租车台账管理。 近年来,余姚市审计局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公务租车费用逐年提升、长期租用车辆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健全有关公务租车方面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该《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规范公务租车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翁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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