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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2 11:01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24日至4月9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其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等。截至2020年底,市供销社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等6个职能处室。本级事业编制(参照群团组织机构管理)26名,实有人员29名。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宁波市供销社培训中心。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是市供销社本级社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主体企业,是社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出资者。

市供销社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据市供销社提供的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年初结转0.07万元,全年收入合计2834.5万元。当年支出合计28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87万元,项目支出1244.52万元,年末结转0.18万元。预算安排为农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7万元,2019年12月已下达各区县(市)财政。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社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中发现市供销社在专项经费补贴审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截至审计日,市供销社未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淡季储备费用使用范围、储备化肥品种、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等均未明确。

(二)农信担保扶持资金管理不够精细。宁波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信公司,宁波供销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93.33%股权)是宁波市为农服务担保机构。2020年11月市供销社按照相关考核办法,依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农信公司进行了考核。审计发现,审计报告中对“年小额担保户数占比”指标采用担保笔数而非担保户数来统计,致使考核得分出现一些偏差。

(三)未建立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审计抽查部分限额以下货物、服务类采购资料发现,市供销社未制定相关内控制度,采购业务均由各业务处室自行实施。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供销社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的问题。市供销社已根据审计建议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草拟了《宁波市市级农资储备管理办法》。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中,争取尽快出台。

(二)关于“农信担保扶持资金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市供销社在制定绩效考核目标时已采纳审计建议,按照农信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三)关于“未建立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的问题。市供销社已根据审计建议制定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甬供办〔2021〕15号),规范限额以下采购行为。

宁波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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