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审计 助力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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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振兴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朗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身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前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近几年来,朗霞街道内部审计机构找准自身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干部责任,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朗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好参谋,力促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一、发挥“三个作用”,充分理解乡镇内部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在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作用 财政资金是乡镇开展各项经济建设、社会活动的基础,目前在财政收入增速下滑,支出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如何把财政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乡镇内部审计可以打通财政流通的资金链,降低资金的使用管理风险,从而提高资金的运行绩效,提升乡镇经济效益,维护乡镇经济秩序。 (二)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在执行管理项目的纠偏性方面发挥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环境下,随着上级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发放,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可能产生资金挪用、项目嫁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手段。乡镇内部审计可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结合群众关注和反映较大的项目,核查程序的规范性,揭示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乡镇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三)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在促进工作落实的规范性方面发挥作用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乡镇党委政府经济活动作为受约束主体,是否制定并有效执行相应规章制度,是保障经济活动合规、合法开展的重要前提。乡镇内部审计可以及时跟进国家财经法规变化,督促职能部门建立、更新相关法规,并对制度的执行力进行检查,促进乡镇工作落实的规范性,提升审计成效。 二、关注“四个难点”,充分把握乡镇内部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薄弱环节 (一)政治站位不高。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政治任务,要求乡镇内审人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乡镇党委政府内审工作目标、突出审计重点以及内审工作如何服务大局。而内审工作是微观和局部的,内审人员往往陷入具体的工作细节中,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为审计而审计、为找问题而审计的现象,工作成效大打折扣,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业务能力不精。一方面,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基本上是由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组成,虽然财会知识丰富,有一定的经验,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及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储备。另一方面,随着城乡统筹工作的推进和基层服务群众的面越来越宽,农村资金链也越来越复杂,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更加突出。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与内审环境日益复杂的矛盾,是制约乡镇内部审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独立性不强。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只有具备了独立,才能做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定和评价。2017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撤销了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并入财政管理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审计监督职能弱化。审计负责人职位降低,在资历上难以协调各职能办,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迅速有效的整改,审计要求其他部门配合的力度有限,审计监督力度减小,廉政风险大幅上升;二是审计关系理不顺。比如对街道内设部门开展审计,管理和监督不分,出现财政办自己审计自己、分管副主任要求主任整改的矛盾。 (四)整改力度不大。审计整改是审计项目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审计发现转化为审计价值的关键环节。目前乡镇内审整改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为什么难以整改,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未触及责任主体的根本利益。如果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作为干部考核的硬性指标,这样责任主体一定会重视问题的整改。二是农村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有时为解决一个难题往往采取“一揽子”或“一锅端”的方法,造成个别违规现象的发生,这给审计整改带来很大的难度。三是审计权威性不足,可以执法的手段不健全,未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三、推行“六项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内部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监督效果 (一)从点到面,推动内审范围覆盖到边。从2006年开始,街道根据余姚市开展“百村审计”的工作要求对所辖村(居)实行“三年一轮审”,目前已进入第五轮审计。通过审计,村级三资管理逐步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大幅下降。2012年,街道为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监管,将学校的财务审计列入常态化管理,实行“三年一轮审”。经过近三轮审计,学校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食堂收支管理更加规范。2013年,街道对某内设机构原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这是街道第一次将“审计监督触角”延伸到内设机构,之后陆续对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进行了审计,对规范街道内部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2016年,街道出台了《朗霞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内审工作全面铺开,真正做到内审全覆盖,确保监督无死角。近五年,共完成审计项目57个,其中村(居)财务审计及离任审计30个、学校财务审计及离任审计18个、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及离任审计5个、专项审计3个、信访审计1个。提出审计意见284条,收回违规资金256万元。 (二)从宽到严,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到位。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是比较敏感的内容,也是信访举报的“热点”。街道在工程审计中发现存在施工单位虚报谎报结算、监理单位计量审核不严谨等问题,因此街道把工程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13年,街道出台了《园区(街道)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实施意见》,将结算送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审计核减率超过15%;送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审计核减率超过10%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街道的工程建设,被称为朗霞街道历年来最严的工程监管机制,在全市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对某送审金额为1048万元的道路工程审计时,发现施工单位虚报谎报结算,审计核减125万元,核减率达11.9%,且存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建设部门管理不力等问题,街道把该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监理单位一年内在街道承接监理项目的资格,并扣除该项目监理费6万元;扣除职能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考核分5分,直接与年终奖金挂钩,这是制度出台以后第一家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五年来,街道始终把执行力放在首位,敢于顶住各方面压力,严格贯彻执行该制度,共有12家施工单位被列入黑名单,该制度的出台与有效执行达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效果,净化了街道工程建设环境。 (三)从粗到细,强化审计中介考核到底。随着园区开发建设进程加快,小城镇综合整治、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街道工程项目数量多,涉及资金大。近五年,街道共组织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1个,送审金额8.03亿元,核减0.7亿元。以往审计部门对送审项目仅局限于资料的审核,对审计中介的质量缺乏有效管理。为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审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街道出台了《园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园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中介审计管理规定》,从对中介单位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化考核管理模式。对中介单位实行准入制、建立入围库,并对中介机构及审计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每个审计项目完成后从审计进度、质量、工作纪律和成效四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考核分数直接与审计费用挂钩,实行不合格淘汰制,真正做到优胜劣汰。制度出台以来已有2家中介单位因考核不合格被驱逐出库。从余姚市审计中心每年对乡镇街道审计项目的抽审结果来看,我街道抽审核减率均在0.5%以下,远远低于平均水平。通过对中介单位的精细化考核,有效保障了工程审计质量。 (四)从改到促,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到头。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的最终目的是促进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因此街道把审计成果利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街道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以成果利用为目的,督促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园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园区(街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试行办法》、《朗霞街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朗霞街道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园区(街道)村级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等。近五年来,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共推动出台制度49个,其中街道出台相关制度23个、被审计单位出台制度26个,为保障街道财政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和规范财经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从单到合,落实整改责任分工到办。审计整改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有些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认为整改也是审计部门的事情,对于整改不配合,认为事不关己,给整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破解审计部门督促整改单打独斗的局面,提高整改效率,2017年街道出台了《朗霞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在整改中应承担相应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一方面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审计部门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向街道书记酝酿会汇报,并将审计整改建议表发放至相关职能办,由职能办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同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另一方面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由街道主任牵头,纪工委、组织人事、农经、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等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个分析,并加以督促落实。制度出台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对某村财务审计时发现,该村经三套班子讨论,将公厕保洁补助款0.6万元违规发放给村干部作为个人奖金。审计部门向街道相关职能办下发了审计整改建议表,职能办督促该村立即退出违规发放的奖金,并对其余12个村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最终收回违规发放奖金共83600元。 (六)从查到究,确保问题移交追责到人。审计部门具有查错纠弊、督促整改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被审计单位拒不整改的现象。为加大整改力度,2014年街道出台了《街道(园区)行政监察实施办法》,2017年出台了《街道(园区)监督问询实施办法》,以监察建议书、廉政提醒书和监督问询函为载体,提升监督执行力,保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将被审计单位限期不整改或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不到位的线索移交纪工委,纪工委发送监察建议书、廉政提醒书或监督问询函,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回复纪工委。如审计中发现某村村民购买市场店面房款共62.56万元未进村帐,村直接将此款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施工单位,审计将此线索移交纪工委,纪工委下发了监督问询函,督促该村将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的处理,要求村党总支专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原因,并对此案例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近五年来共移交街道纪工委线索26条,纪工委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12份、廉政提醒书9份和监督问询函5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对审计工作提出“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12字方针,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的方向。朗霞街道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中央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基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余姚市朗霞街道办事处 蔡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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