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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15:13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22日至4月9日,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20年度,年初结转3361.8万元,全年收入合计351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82.2万元,事业收入963.53万元,经营收入3957.09万元,其他收入924.48万元。当年支出合计346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7.75万元,项目支出19233.02万元,经营支出3217.1万元,年末结转3871.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审计也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在年度预算管理、项目支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够到位。2020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有11个项目资金结余达1022.48万元,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未能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宁波市生态环境综合协同平台(一期)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二是宁波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监理项目部分业务违规进行了转包。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局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同时强化预算公开、预算绩效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的责任,规定定期对各采购单位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同时持续加强项目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宁波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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