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4日起,对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卢爱峰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