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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9 09:56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8月28日至10月18日,宁波市审计局对江北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8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217万元,年末结余686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7888万元,基金支出731912万元,年末结余86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93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908万元,年末结余19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江北区政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努力组织各项收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保障与改善民生,在市对区“双底线”考核中持续领跑全市,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完整。截至2018年底,已下达至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结余超过20%的有10家单位,指标结余超过30%有112家,其中66家单位的206个项目指标结余为100%;2018年江北区编制年初采购预算的单位占全部预算单位仅为13.9%;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涉及资金39842.03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在国库单一账户存储,分散在街道的银行账户。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8年底,收入74532.40万元滞留非税收入专户,未及时缴库;部门非税收入未如期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涉及资金12918.53万元。

2.非税收入退付不规范。江北区诉讼费退付未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而由财政按月拨付退付资金至法院,由其负责退付。

3.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2018年,江北区财政局从国库划款至财政专户,列报支出48485.74万元。

4.预备费未按规定使用。2018年度江北区预备费支出2618万元,实际用于各部门的日常经费支出。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专户和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底,江北区尚保留偿债资金专户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户;财政各类结余资金共计98168.23万元留存财政专户,未清理缴库;以前年度的中央家电下乡专项资金57.02万元长期挂“其他应付款”账户。

2.行政事业单位活期存款未执行协议上浮利率。审计期间,江北区财政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3.财政出借或预拨资金未及时清理结算。截至2018年底,江北区尚有财政出借资金96316万元、预拨电商园区23680万元,挂账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四)财政扶持政策方面

1.政策条款不清晰,考核结果难以认定。2016年6月,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园区合作框架协议中的重点项目认定不明确,导致标准不一,考核结果难以认定。另外,合作方向不同考核主体提供的入驻企业相关数据存在不一致现象

2.财政激励政策执行不规范。江北区存在部分企业超标准补助以及获得补助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环保责任。

(五)政府投资管理方面

1.基建项目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存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工程质监等审批手续,变更联系单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2.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部分项目由于土地报批和前期拆迁、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

3.工程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监理员未到位、未对监理人员出勤进行考核和记录。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并对工程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考勤。

4.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决算。截至2018年底,江北区共有11个竣工项目未办理决算。

5.基建资金未按进度拨付及结算。截至2018年底,洪塘街道办事处姚江二通工程基建资金结余2841.84万元;机场路快速改造两侧绿化工程土地预处理资金63.98万元留存洪塘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合同管理不到位。江北区个别国有公司购置办公大楼的协议未明确车位的产权属性。

2.安置房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缺乏监管。江北区住建局未对拍卖收入设立收款专户,由拍卖公司代收之后再转入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审计发现,拍卖公司的成交款未及时上缴区安置房中心专户,最长的三笔近3个月,涉及资金69.3万元。

3.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有待加强。未实行竞争性存放;未按公款存放协议约定执行;在证券公司开户理财。

(七)乡镇财政决算方面

1. 举债方式有待规范。截至2018年12月底,洪塘街道债务总额38920万元,主要是应付未付各村征用土地补偿款。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待加强。截至2018年底,有50个项目当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未超过30%,结余1388.79万元;结转及结余两年以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3.54万元,涉及26个项目,其中16个项目当年执行率为零。

3.企业扶持政策有待清理整合。2018年度,洪塘街道以税收为主要考核指标的企业扶持政策有亩产税收贡献奖、纳税贡献奖和突出贡献奖,政策设置存在重叠情况。

4.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截至2018年底,洪塘街道办事处已完工的21个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

(八)电商园区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电商园区成立至今,江北区未与其进行体制结算;电商园区每年仅编制财政支出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

2.财政支出结构有待完善。2018年电商园区政策兑现支出占总支出87%。

3.资金存放未实行竞争性存放。截至2018年12月底,电商园区财政资金存款以活期存于宁波银行江北支行,未实行竞争性存放。

4.融资方式不够规范。国有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贷款2亿元。审计提出后,于2019年1月已提前归还1亿元。

5.政策补助资金不够规范。个别招商补助政策有待调整;企业执行合作协议不到位,且经济效益不佳;企业补助后续管理有待加强。

6.个别用于招商引资的房产租赁单价过高。

7.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基建项目程序不够规范;工程监理监管不到位。

(九)其他事项

1.临时用地管理有待规范。未按规定收取耕地占用税;个别临时用地超期。

2.竣工规划核实管理有待规范。2018年4月,原规划局江北分局对某项目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大楼商业面积差异率达11.25%,但原规划局江北分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中未反映上述内容。

3.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合理。2018年,区房屋征收办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以综合成新率68%确认评估价值为91.99万元。根据相关标准,冷藏库经济寿命为30年,冷库对应成新率最高为20%。

4.招投标档案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个别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资料不完整,特别是工程类采购项目,非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最长仅保存一年。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江北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除个别难以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针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加强执行进度考核结果运用,统筹安排各项预算资金,已将财政资金收支业务全部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规范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核算和管理;财政部门已试行编制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针对财政收支管理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偿债资金的拨付,非税收入74532.40万元已缴入国库;改进非税收入退付管理,加强预备费管理,规范预备费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区房管处已将拆迁赔偿资金结余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待全市清理完成后再统一上缴。

(三)针对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继续清理各类借款;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管,严格执行合同利率,已收回利息收入631.5万元。

(四)针对财政扶持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已责令属地街道对原园区框架协议进行完善、整改,并签订新的园区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江北区财政专项资金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和明确优惠政策补助的禁止性条款,提高政策绩效。

(五)针对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加快推进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进度,已收回工程结余款63.98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与抽查,并对相关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继续推动项目清零专项行动,部分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剩余项目也在积极推进中。

(六)针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处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审批流程,完善拍卖资金管理制度,已设立资产处置收款专户。强化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公款存放规定,江北区已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国有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公款存放,已注销证券账户,收回少收利息。

(七)针对乡镇财政决算存在的问题

洪塘街道筹措资金,努力化解村级历史债务;整合原企业扶持政策,避免政策设置重叠情况;进一步及时清理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做好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

(八)针对电商园区存在的问题

江北区已制定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区以下财政体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区对电商园区的财政管理办法。2020年,电商园区已停止一次性税收企业的招引和政策兑付;已完成对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公开招投标;电商园区通过市场化转型方式,逐步将政府隐性债务转化为经营性债务。进一步规范政策兑付流程,明确政策享受的前置条件,加强招商企业的监管,提高招引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商园区加强基建项目程序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园区建设单位的其他日常监管,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九)针对临时用地、房屋拆迁评估等问题

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临时用地逐项进行梳理,补缴了耕地占用税。将超期临时用地列入用地报批计划,2020年完成申报。强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流程;江北区房屋征收评估已实行“网上评估、网上审核、网上公开”,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规范评估行为,加强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档案管理,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档案管理。

宁波市审计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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