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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 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 结果公告
甬审公告〔2021〕17号
发布日期:2021-07-13 16:11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9月24日至11月27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2018年至2019年矿山资源综合整治开发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矿山资源综合整治开发管理的基本情况
  宁波市属浙东火山岩覆盖区,经过地质矿产勘查,建筑石料矿产资源丰富。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宁波市建筑用凝灰岩、花岗岩的开采、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情况。
  (二)矿山资源审批登记管理情况
  自2013年起,采矿权相关的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政府(包括功能区管委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主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县级资规部门承担矿业权登记、发证、监管和废弃矿山治理的全流程工作。
  (三)涉矿资金征收管理的情况
  1.《宁波市地质矿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甬土资〔2016〕48号)文件中明确,地质矿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性地质工作、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政策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至2018年)。抽查象山县、余姚市2018年至2019年地质矿产专项经费支出情况,共计支出1615.41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2.根据《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综〔2019〕9号)的规定,宁波市各区县(市)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转存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截至2019年9月底,余额为19626.19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余额为29607.22万元。
  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的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抽查宁海县、奉化区、象山县、余姚市2018年至2019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情况,共计征收113486.99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一)“一规划、两政策”制度框架逐步形成
  宁波市遵循“生态优先、减量压点、综合利用、统筹兼顾、有利发展”的基本目标,2017年6月,《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实施。2017年1月,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4号);2018年12月,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开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8〕137号),全面构建矿山资源开发管理和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的制度框架。
  (二)矿产资源供应保障总体平稳
  2017年至2019年全市新审批矿业权14个。2017年底全市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数为89家;2018年底为63家,年矿石采掘量为6633.01万吨;2019年底为55家,年矿石采掘量为4647.4万吨。全市采矿权数量和采掘量逐年减少,严格管控新设建设项目类工程采矿,努力做到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保障石料供应。
  (三)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根据《宁波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9月起,在全大市范围内,飞机航线、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环主城区出入口周边等生态敏感区237处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为奋力冲刺年底交工期,对列入行动任务清单的废弃矿山通过论证进行调整置换,2020年底前实现了开工率100%,交工率90%以上的省定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工程项目超挖现象未及时处置。宁海县冠庄社区九炮废弃矿山设计方案削坡量为2.19万立方米(含变更原设计方案而增加挖方0.68万立方米)。2018年12月完工,实际削坡量为4.16万立方米,实际超挖1.97万立方米。
  (二)基层乡镇对项目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石料收入直接抵扣治理费用。鄞州区咸祥镇杨空岙、新湾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将削坡产生的石料收入716万元、712万元直接抵扣治理费用,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
  (三)部分采矿权出让金未全部缴清。
  1.象山县鹤浦盘基公路至小涂码头公路工程矿山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开采22.93万吨,涉及增加出让金74.29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收取。
  2.奉化市岳林街道童桥岙采石场尚未补缴超边坡开采的出让金857.2万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市资规局及相关部门已落实完成整改。
  (一)针对宁海县冠庄社区九炮龙废弃矿山治理工程施工中超挖石料行为,2021年3月19日,宁海县资规局安排项目组派员落实了整改。2021年3月29日,施工单位已按照该局《地矿有关工程石料开采结算办法》进行了石料结算,金额共计89.17万元。
  (二)关于石料收入直接抵扣治理费用问题。2021年4月,鄞州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要求加强露天矿山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鄞州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1号),要求今后的露天矿山治理工程,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招标阶段就要将治理工程费用和矿产品收益区分开,并进行分别结算。
  (三)关于象山县鹤浦盘基公路至小涂码头公路工程矿山未收取出让金问题。象山县资规局已于2021年3月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74.29万元。
  (四)关于奉化市岳林街道童桥岙采石场应补缴超边坡开采的出让金857.2万元问题。市资规局奉化分局已于2020年11月收取应补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857.2万元。

宁波市审计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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