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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10:39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各区县(市)内部审计分会,市直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促进内部审计准则的贯彻执行,市内部审计协会将开展2020年度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范围

参加评比的内部审计项目应为全市会员单位实施完成的审计项目,原则上为2020年度项目,成效比较显著的2019年度项目也可参评,但同一项目不得连续两年参加评比。

二、参评项目条件

参加评比的优秀内部审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的审计项目。

(二)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

(三)审计成果突出,揭露出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问题,或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等方面成效明显。

三、评比内容及计分标准

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主要对审计项目规范性和成效性进行量化评分。审计规范部分起评分50分,不符合“评分事项”的逐项扣分;审计成效部分起评分为0分,符合“评分事项”的逐项加分;项目总得分为审计规范分和审计成效分之和。

审计规范部分主要评比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内容的规范性。

审计成效部分主要评比问题揭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审计创新等方面的成效。

四、评比方法与程序

(一)市内部审计协会成立优秀项目评比小组,由审计机关理事、专家及实务工作者等组成,于5月下旬负责实施全市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与推荐工作。

(二)根据评比小组的评比结果,按照参评数量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市优秀内部审计项目,并给予通报表彰与奖励,原则上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数量不多于参评项目的50%。同时推荐5-8个项目参加全省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

(三)各分会、市直会员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的初评与推荐工作,于5月25日前将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自评表和审计项目档案一并报协会秘书处。(附表)

(四)参加评比的内部审计项目数量实行相对总量控制,各分会初评后择优推荐2-3个项目,各行业组推荐1-2个项目,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市直会员单位参与。

五、报送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重视项目评优工作,将参与内部审计项目评比作为衡量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争先创优,打造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精品。

(二)各参评单位应按照评分表的要求对参评内部审计项目进行自评,填写“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自评表”,并列明加分(扣分)事项所在项目档案的位置。

(三)联系人:仇挺,联系电话:89382216。邮箱: ningboneishen@163.com。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73号4楼4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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