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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余姚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2 09:57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9月2日至10月23日,宁波市审计局对余姚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余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07.2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2.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245.8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为226.8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为4.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数为0.0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86.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为97.1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余姚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智能化等产业集群建设,加大教育、卫生等民生保障投入,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功能设施,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全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等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改革项目和重点任务方面。余姚机器人智谷小镇部分建设项目推进迟缓,小镇客厅长三角千人创业中心工程、上钱下钱路工程、庆丰路工程3个项目未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2019年任务目标,涉及总投资4.89亿元;余姚模客小镇引进项目投产进度慢,2019年共引进25个项目,预计总投资14.72亿元,截至2019年底,上述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2.94亿元,仅完成总投资的19.97%。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当年预算结转结余4.88亿元,执行率为75.19%,有0.1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为零, 45个部门的232个预算项目5.55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27个部门的111个预算项目0.54亿元执行率为零;机器人峰会在政府采购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预付款100万元,在未按协议约定收到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即支付10%项目执行费用128.8万元;公务卡报销监管不到位,存在开票单位与POS机商户不一致现象;“亩均论英雄”补助未按政策规定执行。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历年结余资金742.35万元未按规定收回总预算;财政代管资金专户6080.04万元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废弃矿山石料收入800.91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且马渚镇青山废弃矿山整治所得石料由施工单位处理,并进行了深加工;已纳入统一治理的矿山治理备用金2510.73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国有企业房产南雷大厦转租导致多缴纳税费112.53万元;子陵路150号地储备地块地上建筑物政策处理不及时,长期被无偿使用;原丰南小学储备土地临时使用不规范;漏征2家建设单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约66万元,2家建设单位未按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约270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方面。余姚市属国企实施的纯公益性项目政府未完全落实相关收益补偿机制,余姚市舜通集团承担落实并列入项目计划的3个项目涉及总投资19.82亿元无资金平衡方案。

(六)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方面。截至2020年6月底,工信投资基金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2018年9月12日受让的恒河动力股票440万元、冷杉精密股票424.57万元尚未完成股权登记。

(七)促进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中介服务业务,2018年至2020年9月期间开展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共收费5078.67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关于重大改革项目和重点任务方面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针对机器人智谷小镇3个推进缓慢的项目积极做好政策处理,1个项目已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另外2个项目通过与江北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争取早日开工;余姚模客小镇已从两方面着手进行整改,一是推进余姚国际模具城项目盘活工作,二是做好小镇投资项目的挖掘推进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方面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精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大型论坛服务的采购工作按规范程序执行;余姚市财政局下发《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预算单位加强公务卡管理;余姚市亩均办下发《余姚市工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评价机制,加强了评价结果应用。

(三)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问题。余姚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11月12日将结余资金缴入国库,代管资金专户于2021年纳入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马渚镇和阳明街道已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将废弃矿山石料拍卖收入257万元、543.91万元缴入国库,马渚镇青山废弃矿山施工单位已停止石料深加工。

(四)关于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问题。南雷大厦已由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与余姚市机关事务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漏征的2家建设单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缴纳66.37万元,未按告知书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家建设单位规划许可证已自行失效;余姚市人民政府已指定市国资办牵头,和相关部门已协商制订了储备土地处理方案,根据方案正全力推进处置。

(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方面问题。2020-2021年余姚市财政局从土地出让金中拨付给宁波舜通集团公司15亿元,下一步将根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拟将部分经营性资产注入到包括宁波舜通集团公司在内的国有企业,用于公益性项目资金平衡。

(六)关于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方面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督促基金管理方积极协调各方,力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1家公司的股权工商登记工作,并收回1家公司剩余投资款、完成股权退出。

(七)关于促进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中介职能脱钩工作,拟对未脱钩的1家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萎缩性管理,并在条件成熟时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改制成国有企业,预计将在2022年6月前完成。

宁波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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