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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10:07 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2021年,宁波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法治宁波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书记、局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先后为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区(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有效提升了审计认知度和公信力。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研究讨论审计法治工作,要求审计机关在争先创优进位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

(二)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风险防控、民生福祉、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主动担当作为。一是有效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紧扣长三角一体化、放心消费城市建设、金融风险防范等中央及省市重点工作开展审计,在督促重大政策落实上聚焦发力。二是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审计力度,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等审计,促进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三是推动产业创新转型。充分发挥审计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深化体制改革方面纠偏正位作用,开展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在推动创新转型上聚焦发力。四是聚焦提高公共投资绩效进行审计监督。以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为目标,在投资审计转型基础上,加强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绩效,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品质。五是切实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2021年报送的审计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采用50余篇次,审计报告及审计专报被领导批示40多篇次,在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有效推进与党内监督及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今年本单位首次成为中共宁波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贯通了与纪检监察、检察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反腐败协同工作。

(三)完善审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宁波市审计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并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严格审计实施程序,在法律法规及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及时公告审计结果。严格执行执法全程记录制,在审计实施阶段,用统一的审计取证单、审计底稿、重要事项管理记录单、各类会议记录等做好审计全过程文字记录。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审理流程,强化内部质量管理。

二是探索健全审计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制定《宁波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审计计划、准备、实施、报告、整改、公告等质量控制关键节点的标准化流程,网格化审计分级质量控制责任,确保流程运行高效、质量管控严实。准确把握全员全流程全链条审计质量管理要求,做到准确定位关键点,守好审计质量“生命线”,同时做到高效沟通反馈,促进问题整改“见实效”,有效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实现审计价值最大化。

三是建立审计法治志愿者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作出组建法治志愿者队伍、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先行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组建法治志愿者队伍。在完成队伍建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治志愿者队伍的工作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的审计责任担当。

四是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省配套意见,以“6张清单”为抓手,通过及时编制上报采集表,建立全景问题库,实时掌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构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同单位”三级网格责任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汇总”整改督查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整改工作模式,实现重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依据、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和合同的规范性管理,所有合同签订前均经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预警风险、堵塞漏洞。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合同115份,提出审查意见20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审理、客观求实、严格把关,有效助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三是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计划编制时广泛征求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四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开展合法性审核,全年共征求专业法律意见10余次。

(五)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审计工作报告全文、相关公告及解读等。三是注重加强自我监督。扩大审计质量检查覆盖面,首次做到对10个区(县、市)审计质量检查一年全覆盖,以及对市局本级抽查的审计项目覆盖全部业务处室。同时,强化检查成果运用,将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质量管理考核挂钩。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全面及时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审计法治工作。二是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持续加强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规章培训,多次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开展相应领域的专业法律培训。四是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审计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线上知识竞答等方式,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五是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审计法治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审计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审计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期审计任务要求相比还不太适应等。2022年,宁波市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为契机,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审计制度规范体系,强化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审计法治建设水平。

(一)坚决贯彻落实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严格依法审计。在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精神谋划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围绕巩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协调推进审计监督重大事项,高标准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地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保障服务作用。

(二)积极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时梳理、修订现行的一些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审计行为规范合法。同时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压实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责任,做到履责于行,全面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积极探索开展研究型审计。在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实施、成果开发、审理、审计整改等重点环节强化质量控制和研究,出台可操作的相关制度,把研究的理念和思维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彰显审计的政治属性,更好地促进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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