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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三个在先”贯彻落实内审新规
发布日期:2022-05-23 17:17信息来源:江北区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为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江北区审计局坚持宣传学习、调查研究、筹划协调“三个在先”,推动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江北区既落地生根又开花结果。
  一是宣传学习在先。将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作为年度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在十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周二夜学”及各具体审计项目进点会时组织传达学习。同时依托微信群、钉钉群等新媒体,号召内审人员参与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奖问答,鼓励深入研究新修订内部审计规定,争做规定实践的先行者。
  二是调查研究在先。将全区各单位划分为涉农街道(镇)、城区街道、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下属独立核算单位5个以上的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规模1亿元以上的单位、A类与B类国有或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开发区(园区)、其他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新修订《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普遍进行一次走访,了解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组成、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贯彻省市内审新规的难点及对区审计局帮助指导的需求等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材料,呈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下一步修订《江北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提供支撑和依据。
  三是筹划协调在先。在修订《江北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之前,订立时间表,先期确定需要协调落实内容的完成时限,再确定出台时间,不为贯彻上级规定快而让本级规定操作性不强,也不为操作性强而一味地拖延出台时间。为了落实落细新修订《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的新要求,江北区审计局围绕“四个首次”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考核部门、区委编办、区国资管服中心就将内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国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进行沟通协调,并就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是以独立还是挂牌、合署的形式进行探讨分类,力争有效解决目前内审机制不够健全、内审力量薄弱及对内审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黄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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