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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系统2020年度财政收支及运行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6 16:27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系统)2020年度财政收支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综合执法系统是主管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2018年至2020年,市综合执法系统市政养护、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经费支出为426231.39万元。2018年至2020年,市综合执法局和市财政局向各区(县、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55033.35万元、47726万元、47118万元,主要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经费、道路清爽行动经费、园林及环卫区建市补经费、环卫工人高温慰问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长效化工作奖补资金等。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宁波市综合执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城镇全覆盖,实现照明管理智能化、动态化,持续推进夜景灯光改造工程。中心城区建成区城市道路全部纳入常态化保洁范围,近三年超额完成“公厕提质行动”配置任务,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市综合执法系统在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城市精细化管理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甬政办发〔2019〕58号)中部署的部分工作进展较慢: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制度未能出台;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照明规划等专项规划受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影响尚未发布;隧道养护项目尚无管理实施细则。

2.道路泊车位接入进程缓慢。2020年7月,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市推进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甬综执联〔2020〕7号),明确2020年全市32053个道路收费泊位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平台的目标。截至2021年6月底,市级停车平台累计已接入道路泊位26496个,其中慈溪尚未接入。

(二)市政设施管理方面

桥下空间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桥下空间建设未能实现规划的要求或与规划差异较大,如外滩大桥东侧和西侧、庆丰桥西侧桥下空间建设均未达到《宁波市城市核心区域桥下空间利用规划》的目标。二是未建立桥下空间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较混乱。如:永丰桥东侧桥下空间自2017年起由宁波涌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马项目部无偿用作办公用地及仓库;琴桥鄞州侧、湾头大桥江北侧部分桥下空间使用未签订协议;运河桥西侧、兴宁桥鄞州侧等多个桥下空间存在垃圾、杂物堆积堆放的情况。

(三)园林绿化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苗圃被挪作他用。北仑区园林管理处约6.77万平方米的苗圃对外承包租赁,苗圃内近一半区域被用于集装箱、养殖大棚、猪圈等临时设施。审计指出后,北仑区已拆除上述临时设施并收回苗圃。二是宁海县93处道路的养护苗木底数不清。三是绿化养护考核管理不严格。如镇海区未与养护单位签订合同,未明确日常养护内容及要求,养护考核扣分内容不够细化;海曙区存在随意涂改考核分数、原始纸质评分表不全等情况。

(四)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江北区综合执法局、北仑区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2020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涉及金额分别为681.15万元、873.85万元。

2.养护经费二次分配无相关细则。2019年至2020年,镇海区综合执法局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对二次分配的养护经费无相关分配依据和细则。

3.应收未收各类收入242.79万元。鄞州区综合执法局2018年至2020年应收未收场租费及水电费等186.22万元;鄞州区园林绿化中心2016年至2020年应收未收水电费41.15万元;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应收未收场租费及水电费15.42万元。

(五)资产管理方面

资产长期闲置未用。慈溪市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8个售货亭中有5个处于闲置状态。北仑区园林管理处4间车库、2处苗圃处于闲置状态,涉及面积1.76万平方米。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一是城市精细化管理部分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2021年12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已表决通过《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列入2022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草案),待报市政府同意。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前期编制任务已完成,待总体规划发布后,及时完成专项规划修改工作。

二是道路泊车位接入进程缓慢的问题。慈溪市综合执法局将打通慈溪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市级智慧停车平台的数据链接。加快推进道路泊位改造等各项工作进度,提升平台管理覆盖面。

三是桥下空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宁波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规划落地力度,加强规划执行刚性。已与相关区局签订琴桥、湾头大桥桥下空间安全使用协议,清退永丰桥东侧由宁波涌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马项目部使用的桥下空间,联合市属各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清理了运河桥西侧、兴宁桥鄞州侧等处桥下空间垃圾、杂物。通过养护巡查,及时发现桥下盲流、非法占用、桥下空间环境等问题,并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四是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问题。北仑区综合执法局已在审计期间拆除养殖大棚及猪圈,收回苗圃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宁海县综合执法局目前已完成城区93条道路苗木清点登记项目的招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将于2022年6月前完成苗木清点登记。海曙区综合执法局已完成合同签订,并修订了考核评分细则。制定了《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督导科督导考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督导考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凭证存档工作。

五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北仑区综合执法局和江北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将分析结果与下年工作安排和项目计划等因素结合后进行预计和测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六是养护经费二次分配无相关细则的问题。镇海区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应急保障支出补助相关细则,将确需实施的项目严格根据细则实施,确保各项支出合规。

七是应收未收各类收入的问题。鄞州区综合执法局、鄞州区园林绿化中心、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均已收回相关款项。

八是资产长期闲置未用的问题。慈溪市建设集团已启动对8个售货亭重新设计、建造安装等相关工作,将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完成对8个售货亭经营权的招标出租工作。北仑区综合执法局已与区机关事务局进行了沟通,将进一步落实相关闲置资产的用途。

宁波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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