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象山:建立巡察审计协作配合机制助力“巡审联动”
发布日期:2022-09-16 14:51信息来源:象山县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近日,象山县委巡察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工作与审计工作加强协作、有效配合,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意见》明确,要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统一管理双方提供的工作资料,并纳入档案保存。县审计局每年选派2~3名审计专业人员参加巡察工作,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意见》强调,要深化业务协作机制,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及时互相通报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对当年度同时列入双方计划的单位,可同步开展“巡审联动”。进驻前,可函请对方单位提供相关巡察或审计材料。需调阅查阅对方单位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被调阅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经办人后,可进行现场调阅查阅。
  《意见》指出,要完善成果互用机制,县委巡察办和县审计局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政策性等共性问题研究,共享重要成果,为对方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同时,采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对巡察中发现整改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以及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或整改造假的,梳理形成问责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审计组根据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汪晨艳)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