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审计局注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推动被审计单位即审即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审计效能。
日前,该市审计局在某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存在未及时收取废弃矿山治理过程中多余石料款、建筑物残值回购款等问题。对此,审计组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要求尽快采取措施收回上述款项。
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立即启动应收未收款的追回工作,在审计期间,已追回款项935万元余,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马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