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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试点项目宁波子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15:01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2月,宁波市审计局对全球环境基金赠款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试点项目宁波子项目(以下简称宁波子项目)2022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试点项目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北京、天津、石家庄、宁波、深圳、贵阳、南昌七个城市共同参与,其中宁波子项目获得全球环境基金赠款440万美元。该项目由宁波市TOD战略研究(以下简称GENB-1)、宁波市综合交通枢纽TOD规划设计与实施研究(以下简称GENB-2)、基于TOD的既有轨道站点改善研究(以下简称GENB-3)三个子项目及能力加强、项目管理组成。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到2023年。后因开明街片区TOD综合开发工程一直未能立项,2022年10月,项目办与GENB-2.A、GENB-2.B咨询单位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此外,2022年9月,经世行同意,新增“宁波市TOD宣传推广项目”(以下简称GENB-6)等3个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宁波子项目2022年度财务报表基本符合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赠款协定要求,公允反映了宁波子项目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专用账户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在合同管理、项目执行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咨询费支付依据不足。因GENB-2.A项目未能立项实施,项目办与GENB-2.A合同咨询单位签订了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以超出合同工作量为由支付咨询费,但项目办未能提供支付该费用的相关依据。

(二)合同条款不明确,支付管理不严格。GENB-6的咨询服务合同未对TOD宣传活动所需的公益赠书、定制环保袋等相关物料的数量予以明确,项目办仅根据物料清单支付款项。

(三)能力建设活动与世行的管理要求不符。审计发现,项目办组织的能力建设活动中有部分人员不属于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且该活动未向世行报备,也未取得不反对意见。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合同内容、加强合同及支付管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促进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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