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慈溪市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融合,有效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融入反腐大局。主动把承担的职能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谋划,将审计服务全市反腐败工作作为向市十五届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等汇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落细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关注领域,全年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报告、专报等23篇、重要工作情况报告2篇;向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1件,向宁波市委审计办报告重大事项6件、报送重大事项移送案件1件。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反腐倡廉职能。把反腐败斗争贯彻审计监督全过程、各环节,在所有审计项目中均将“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作为审计内容和重点,安排经责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9个,涉及8家单位11名领导干部,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聚焦重大决策和民生领域,组织实施了教育均衡化建设、人才用房保障、储备粮管理、国有企业等专项审计。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33个,查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134723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656个,提出的审计建议被采纳83条,促进出台制度52项,移送案件线索19件、发送审计预警函2份,审计查出案件中判处缓刑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审计报告、专报等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27篇次。 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凝聚反腐合力。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问题互通等协作机制,保持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市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协同,促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等贯通融合。积极配合市纪委有关案件办理,全年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案例线索5件,提供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54份,参与联审联查192人次,1名干部连续2届被市监察委员会聘为特约监察员。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数字公益诉讼检察与大数据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1名干部被市检察院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首创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方法领域的协同合作机制,得到《检察日报》报道。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反腐治理效能。不断拓展内部审计的反腐功能。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内审工作规定》,推动19家单位调整领导小组、10家单位修订内审制度。全年对54家单位开展指导监督,35家单位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向我局备案,内审发现村干部私存集体资金、拖欠缴纳农民公寓款等问题,移送后受到警告、诫勉谈话等。抓整改促廉政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完成率为85.9%,累计涉及资金69421.63万元。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出台系列制度,打造具有慈溪特色的重大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提醒谈话和公开通报“三部曲”。我局有2个案例分别被纳入省级审计分清单和宁波市“七张问题清单”示范榜案例,成效位居宁波市前列。(许达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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