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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新典桥及接线工程(鄞奉路至广德湖路)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11:06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5月12日至7月1日,宁波市审计局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建设并由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城发中心,即原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代建的新典桥及接线工程(鄞奉路至广德湖路)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新典桥及接线工程(鄞奉路至广德湖路)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9月批复初步设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鄞州区,东起广德湖路,西至鄞奉路,新建桥梁横跨奉化江。道路工程全长约750米,其中桥梁总长约471.6米。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58006.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建设、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规的规定。但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应予以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个别项目设置不合理。

一是超声波检测、静载试验、搅拌桩取芯试验等均属于检测费,招标时列入了工程量清单中,由总承包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计74.92万元。二是除湿机、检修车、电梯应属于设备投资,但在招标时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费中,涉及金额合计599.5万元。

(二)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履约不够到位。一是设计合同部分履约不到位。二是对监理、施工人员处罚的违约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

(三)工程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现场计量。

围挡变迁长度、现状管线保护量、围护桩拆除量以及障碍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量等项目均属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工程量项目,截至审计日均已实施完成,但各参建单位并未及时进行现场计量。

2.个别材料使用与设计要求不符。

经现场踏勘并查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发现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为Ø700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现场实际采用了Ø700球墨铸铁井盖,缺少“防沉降”功能,与设计要求不符。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督促代建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一)关于工程招投标方面问题。市住建局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市本级城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督促代建单位予以规范。

(二)关于合同管理方面问题。市城发中心已按照施工、设计、监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对相关参建单位予以处罚,并落实违约金额。

(三)关于工程管理方面问题。市城发中心已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了现场补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更换了工程材料,以满足设计要求。   

宁波市审计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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