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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资委出台《宁波市属企业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19 16:13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2022年12月20日,宁波市国资委印发《宁波市属企业审计整改管理办法》(甬国资发〔2022〕40号)。这是宁波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落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工作规定》的具体行动。《宁波市属企业审计整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印发有助于宁波市属企业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利剑作用,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管理办法》共7章33条,主要规范了市属企业在审计整改上的整改管理、整改程序、整改监督、成果运用、责任约束等内容,强力推动审计整改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管理办法》具体化了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审计整改工作中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标准确定、整改结果验收及整改情况报告等重要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市属企业审计整改相关主体承担职责,规定市国资委、市属企业、被审计单位三者在审计整改中的担当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市国资委负责“监督管理”,市属企业负责对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统一管理”,被审计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管理办法》突出智能化信息化理念,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审计整改智能化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的建设要求,充分提升智能化和信息化在审计整改中的具体运用。

 《管理办法》更加强化责任约束,规定除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的范围外,还对审计整改中出现整改未到位的,出现反馈失实、拒不整改以及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从重问责等情形的,分别规定明确相应的追责要求。(宁波市国资委 金良鸿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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