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促进国企车辆管理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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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采纳审计建议,针对同级审中提出的国企用车管理制度出台滞后,个别国企车辆购置超标等问题,出台《加强江北区国有企业车辆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保障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节能减排等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促进国企用车规范化。 《意见》明确了车辆配备类型,企业在取消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车辆的基础上,可按实际需要配备商务管理用车、生产经营用车、特种作业用车。 《意见》明确了车辆购置标准,秉持“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理念,原则上按照《浙江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意见》明确了车辆购置流程,各集团公司(企业)于每年年末编报购置(更新)计划,经区国资中心审核、报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年度计划执行。 同时《意见》还对车辆日常管理、处置管理提出了要求,完善了车辆采购、管理、处置的全流程管理。(龚佳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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