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审计通告 -> 审计公告
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0 17:56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审计局自2022年6月10日至9月30日,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负责建设的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已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南起鄞州新城区南路陈婆渡站,沿规划广德湖南路、鄞州大道、天童南路、天童北路、嵩江中路敷设,沿前塘河方向下穿杭甬高速、环城南路和甬台温铁路后,至儿童乐园,然后沿中兴路下穿甬江后止于终点甬江北站与2号线换乘。线路总长约16.72公里,设车站15座和1个车辆段(首南车辆段)。项目概算金额为148.7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78.48亿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5.86亿元,预备费6.22亿元,专项费用18.19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轨道集团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会计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资金筹集和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核算等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监理、招投标及变更管理等制度得到较好地执行。但在征地拆迁、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征地拆迁的概算执行不到位;总投中列入了非该项目应承担的相关费用;部分征迁费用补偿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政策依据补偿相关费用、拆迁补偿款支付依据不足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情况存在以下问题:车辆存在油品混加情况、未将生产经营保障用车辆相关费用、行驶里程等情况建立台账及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报销制度存在缺陷。

(二)工程管理方面

1.甲供材料供货监管不到位,导致甲供材料供货量与实际结算量存在较大差异。

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变更程序不及时,导致费用多计。

3.监理单位部分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4.合同签订不严谨,多计人工费用。

(三)项目投资管理方面

经审计,该工程总投资多计19038.56万元:工程费用多计4291.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多计14747.50万元。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收到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后,轨道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

(一)财务管理方面

加强初步设计编制阶段征地拆迁范围的现场调查、论证和评估,提高概算准确性,充分发挥概算对投资的控制作用;已对各类费用进行了账务调减;部分征迁费用补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已通过鄞州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联席会议进行明确、已按审计意见进行核减投资及通过专题会议重新明确等方式进行整改;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已规范车辆油卡管理和每月车辆使用台账、车辆基本已安装ETC系统, 并出台相关用车制度。

(二)工程管理方面

1.已出台甲供材料管理规定。

2.已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核减。

3.对监理单位进行了违约处理。

4.目前多计费用在结算审核时已扣回,同时对咨询单位进行了违约处理。

(三)项目投资管理方面

已根据审计意见调减工程投资,并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宁波市审计局

2023年7月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