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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022年在建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0 17:59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审计局自2022年6月10日至10月20日,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集团)负责建设的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4号线、5号线一期、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等7条线路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纳入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轨道交通线路共7条,概算投资1532.6亿元,已完成投资656.5亿元。其中:4号线、5号线一期及宁奉线3条线路概算投资564.39亿元,已全线运营,完成投资507.85亿元;2号线二期概算投资65.98亿元,首通段已开通运营,后通段主体结构已完工,正进行配套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资61.86亿元;6号线一期、7号线及8号线一期3条新建线路概算投资902.23亿元,共计64座站点,自2021年起相继开工建设,已开工33座,已完成投资86.7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轨道集团能较好地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及合同管理制等得到运用。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基本符合基建法律法规和现行财经规定。但在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进度管理、结算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

个别设计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有误。

(二)合同管理方面

母公司将所承接工程涉嫌转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以及对分包单位履约情况监管不严。

(三)工程管理方面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业不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严;现场人员变更管理不到位以及现场人员履职管理不到位。

(四)工程进度方面

个别站点未按计划开工,部分已开工站点尚不具备全面施工条件;部分线路站点拆迁进度较为缓慢。

(五)分段结算审计方面

经审计,工程费用多计8886.33万元;造价咨询单位履责不到位;结算审核控制不严;个别标段多计建筑垃圾处置费用。

(六)征地拆迁方面

拨付各属地政府的征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个别属地政府部门挪用征迁资金。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

已将多计的203万元从后期计量中予以扣除;同时对控制价编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该项目控制价编制费用。

(二)合同管理方面

已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违约金。

(三)工程管理方面

1.根据不同情形制定费用结算原则,对于不规范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费用将根据结算原则在计量中扣回。

2.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相关报验资料已补充完成,部分填写错误的原始数据已进行修正,并对相关涉事单位处以违约金。

3.已按合同约定对2家责任公司分别处以违约金。

(四)工程进度方面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推进轨道项目全面建设;将进一步加大与属地政府协调力度,严格落实征拆属地责任。

(五)分段结算审计方面

多计及结算凭证资料不完整部分费用均已调减,同时对咨询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合同约定处以违约金;多计费用在结算审核时已扣回。

(六)征地拆迁方面

合理拨付征拆保障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属地政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已下发任务单,要求相关单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征迁资金。

宁波市审计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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