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宁波市公建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情况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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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9日起,对你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朱立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 宁波市审计局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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