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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6:41信息来源: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8月30日至11月11日,宁波市审计局对象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1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469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81845万元,年末结余876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554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22398万元,年末结余1330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40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7298万元,年末结余2367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万元,年末结余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象山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海洋强县、美丽富民”战略,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稳中有进,着力优化各项支出,全县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在预决算管理、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2.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2021年,年初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有11.58亿元、11亿元未细化到部门或项目,分别占比12.99%、20.94%。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2021年,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政府采购的56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3亿元;有3家单位11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63万元,全年未发生采购支出。

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2021年,114家县级国有独资企业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

5.预算项目库部分功能未实现。一是入库项目未按要求反映内容,二是入库项目未按轻重缓急原则排序,未能体现项目的安排优先等次。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一是2021年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绩效自评覆盖不全,涉及49个部门、预算金额4.05亿元。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预算收入入库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往年非税收入资金未及时清理缴库。截至2022年10月底,财政非税资金专户中有历年应缴未缴收入款37917.79万元。审计指出后已有21369.48万元缴入国库,仍有16548.31万元尚未上缴。二是个别股权投资核算不及时,且股息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22.34万元。

2.个别预算支出未按使用进度拨款。因补贴发放迟缓,2021年国库拨付至再就业基金支出户的1400万元至2022年3月才使用;2021年2月至9月国库拨付至强塘工程建设资金专户4129.33万元,至年底专户仍结余3205.28万元。

3.公务卡报销监管不到位。一是有54家单位748笔公务卡支出报销时未从发卡行获取刷卡消费信息,涉及金额128.48万元,占总报销金额的11.88%。二是有854.76万元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支出项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4.数字渔港项目绩效不佳。为满足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考评需要,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建设的数字渔港项目,合同金额993.07万元,但建成后的项目用户及登录记录较少。

(三)财政账户和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专户管理不到位。一是专户清理不及时。截至2022年11月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尚有以前年度项目结余10143.16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围涂造地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尚有以前年度围填海项目结余1636.93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二是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不规范,有6个账户近三年没有非税收入收缴。三是部分专户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4个专户的资金收付流程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

2.个别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未按规定存放。渔业用油补贴专户未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1年底存款余额为440.23万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活期存款未按合同约定的上浮利率结息,少收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利息55.44万元。

3.土地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退。截至2022年10月底,象山县资规局仍挂有以前年度收取应退未退的土地履约保证金2179.54万元。

4.库款保障水平不高。

(四)政府投资方面

1.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天安路等3个项目、银波路项目主体工程分别在2015年前、2018年1月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2.个别项目建成后闲置、企业难以运作。至2022年2月底,水产种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支出1.27亿元,因招商未成功,项目建成后闲置;面积42.58公顷的海域自2013年取得后也一直闲置。目前公司基本未运作,货币资金仅103.85万元。

3.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3个项目2021年实际收益仅632万元,与预计收益2163万元相差较大。

4.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因立项审批、设计时间较长、设计方案多次调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以及新冠疫情等影响,3个项目2021年5月至9月收到的债券资金,至2022年8月底,使用比例分别为59.45%、29.52%、60%。

(五)招商引资方面

1.“亩均论英雄”成果应用不及时。象山县至2021年4月才印发相应的实施方案,由于亩均评价产生结果时间过晚,在2021年的财政奖励政策中尚未应用亩均评价结果。

2.多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取得土地后长期未动建。4个项目取得土地后未按约定的时间或用途进行开发建设。

3.个别招商协议约定条款不合理。一是2020年12月签订的河姆渡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项目协议,约定条款不合理,存在财政奖励没有截止期限的风险。二是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项目因一直未办理办公楼产权过户手续,2021年10月已过户的10.63公顷海域使用权至今未收取转让款。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山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除个别难以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外,其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象山县已从2023年开始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2.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象山县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的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中去。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象山县已依托“智慧财政”系统,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象山县在2023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中已将国有企业完整纳入报告编制范围。

5.预算项目库部分功能未实现。象山县已依托2022年开始运行的“智慧财政”系统,完善了入库项目的各项要素信息填报,且对入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体现项目的安排优先等次。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一是2022年开展对新增的重大项目或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不断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细则。二是2022年起实现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预算收入入库管理不规范。2023年5月,象山县已将非税资金专户16548.31万元、股息收入122.53万元缴入国库。

2.个别预算支出未按使用进度拨款。资金已于2022年3月使用完毕。

3.公务卡报销监管不到位。象山县已根据相关要求,重申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公务卡并加强监督。

4.数字渔港项目绩效不佳。已完成省级数据对接,2022年办件量共计814件次。

(三)财政账户和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专户管理不到位。围涂造地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已完成清理并销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将在10月底前完成清理。进一步加强专户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已与市财政局做好对接,将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核算管理的专户及时纳入“智慧财政”系统。

2.个别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未按规定存放。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少收利息55.44万元收回,象山县渔业局已重新签订存款合同且收回补息19.55万元。

3.土地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退。象山县已拟定了全县土地履约保证金清退工作方案,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对符合退还条件的公司催促退还履约保证金。

4.库款保障水平不高。象山县财政局已根据实际,全面加强库款资金的统筹调度。

(四)政府投资方面

1.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4个项目已报送竣工财务决算,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2.个别项目建成后闲置、企业难以运作。象山县将组织水产专家开展园区开发研讨会,明确地块经营开发内容,根据地块经营开发内容重启招商活动。

3.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象山县财政局对3个项目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

4.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3个项目债券资金至2022年12月底已使用完成。

(五)招商引资方面

1.“亩均论英雄”成果应用不及时。象山县已迭代完善《象山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印发亩均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差别化财政奖励政策。

2.多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取得土地后长期未动建。1个项目已于2023年5月底开始动工,1个地块正在商议地块回购事宜,1个地块已完成收储合同并已供给新项目,1个项目已申请延期开发。

3.个别招商协议约定条款不合理。已多次洽谈、督促,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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