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宁波市2023年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市建设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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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7日起,对你单位负责的宁波市2022年至2023年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市建设资金和项目进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郎杰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 宁波市审计局 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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