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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安置房建设与分配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15:53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9月27日,对宁波市安置房建设与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根据提供的资料反映,宁波市10个区(县、市)2020年至2022年在建和竣工的安置房项目共200个,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596.23亿元,建筑面积2374.21万平方米,建设总套数15.15万套。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投资843.72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82个,概算投资607.7亿元,建筑面积969.4万平方米,建设套数6.12万套。宁波市10个区(县、市)2020年至2022年组织分配安置房13.22万套,涉及229个安置小区。截至审计日,10个区(县、市)尚有存量安置房套数为15357套、小区配套商铺套数为1714套。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区(县、市)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把安置房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实事工程,不断丰富安置房建设模式,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切实改善征迁群众住房条件。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区(县、市)在安置房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征迁安置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安置房政策措施方面

1.部分区(县、市)安置房建设分配未实现统筹管理,存量闲置安置房未能有效盘活。

2.部分项目配套规划滞后、方案设计与安置房实际需求不符,影响安置房实际使用。

3.6个项目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涉及2129.87万元。

4.个别项目疫情纾困资金未落实到实际租户,涉及资金134万元。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个别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被无偿占用。

2.部分项目代建管理费计取不合规。

3.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不到位。

4.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5.部分存量安置房拍卖款结算时间未明确,影响财政资金效益。

(三)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

2.部分项目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监理、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位,也未扣减违约金。

3.部分项目分包管理不合规。

4.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现场监管不到位。

5.部分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

(四)安置房工程结算方面

经审计,3个项目共多计造价2382.44万元。

(五)安置房分配管理方面

1.部分征迁安置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安置补偿面积。

2.房源处置监管不到位。

(六)安置房后期运营使用管理方面

1.日常管理失职,个别闲置存量房源被违规占用。

2.部分出租商铺租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

3.部分安置房资产处置台账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本次审计调查共发现问题148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7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61个,已完成整改12个,其他49个正在按整改方案节点进行整改中;持续整改类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14个正在按整改方案节点进行整改中。已完成整改金额3.92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76亿元,清理退还保证金等2263.88万元,促进闲置房源盘活处置5415套,推动制定出台制度30项,10人已被党纪政务处分,2人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12人被约谈批评教育。

(一)贯彻落实安置房政策措施方面。相关区(县、市)政府已制定出台安置房建设与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采取措施积极盘活闲置房源;规划滞后的配套道路已完成招标开始施工,增设电动车充电装置满足住户需求;逾期未退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已清理退还;疫情减免租金已落实给实际承租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政务处分。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占用资金已归还并按规定计取利息;多计代建费已按标准调整;违规支付的工程款已收回,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安置房拍卖款结算时间已明确,并及时上缴。

(三)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相关责任单位有效落实整改,对建设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扣罚绩效奖金等,对相关履职不到位的参建单位作出区域内停止承接业务、按合同扣罚违约金、信用扣分等惩戒措施,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置房项目建设。

(四)安置房工程结算方面。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多计造价已扣减。

(五)安置房分配管理方面。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完善征拆安置流程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分配管理。

(六)安置房后期运营使用管理方面。个别被违规占用的房源已完成清空,并加强日常管理;未及时收取的商铺租金已补收,同时完善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安置房资产处置台账的管理,相关单位已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归档资料已整理。

宁波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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