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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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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8日至12月8日,对宁波新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石公司)负责建设的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宽度2×12.5米,批复概算总投资为417259.313万元。本工程于2018年1月28日开工,2021年11月18日通过交工验收,2021年12月24日通车试运行。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财务会计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规的规定。但在概算执行、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和征地拆迁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概算执行方面 建设单位列支概算外投资养护设备(车辆)1454.6万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招标控制价编制不规范。土建三个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均已计取了施工辅助费,但同时又单列隧道监控量测费用,涉及金额135万元。 2.个别超限额的新增设备未按规定招标。 3.隧道及路基多余挖方监管不到位。 4.工程现场管理不到位。一是房建标施工资料管理混乱,进场报验资料未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二是部分内容未按图施工。三是甲控材料监管不到位,部分材料未使用指定供应商。四是部分标段未按规定编制竣工验收隐蔽资料。 5.工程变更管理不够规范。土建1标、2标存在先施工后变更的情况。 6.定塘收费站部分房屋墙体开裂,增加投资381万元。 (三)征地拆迁管理方面 征迁资金未专款专用。400万元建设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 (四)财务管理方面 工程决算报表编制不够严谨。部分费用的金额和科目列支不准确。 (五)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经审计,项目总投资少计599.87万元,多计3729.41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新石公司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本次审计共发现16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5个,正在按整改方案节点进行整改中。 (一)概算执行方面 建设单位已将概算外投资予以剔除,不列入项目总投。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进场报验资料未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问题,建设单位组织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实,多计费用已作调减。 2.关于部分内容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核查,对混凝土结构安全性进行确认,多计费用已作调减。 3.关于甲控材料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对未使用甲控材料而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调差金额予以扣除。 4.关于部分标段未按规定编制竣工验收隐蔽资料的问题,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建标附属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查,对变更部分内容出具建设工作联系单予以确认,编制完整相关资料。 (三)征地拆迁管理方面 象山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已收回被挪用资金。 (四)财务管理方面和项目投资完成方面 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已作相关调整。 宁波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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