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汇聚“三个力”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 |
|||||||||
|
|||||||||
宁波市主动融入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多举措优化经责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小切口融入中心工作大场景,力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提质增效。 一是纵向汇聚合力,提升监督精准度。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上下贯通,扎实做好研究型审计。归集近三年在开展宣传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在全省党委宣传部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赴慈溪、余姚向基层审计机关及内审工作联系单位点对点传达好国家、省、市三级审计工作会议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精神,及对卫星镇、中心镇等领导干部开展经责审计中发现的共性案例,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指导。 二是横向协同聚力,提升监督认可度。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会同组工、纪检部门联合开展“说到做到、做就做好”履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督促引导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优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市委审计委员会上通报《2023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综合情况的工作报告》,推动出台《宁波市深化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在项目中确定先巡后审、巡审同步、先审后巡等联动机制,有力推动协同主体同频共振、进一步提升监督认可度,构建“一体化”大监督格局。 三是同向统筹发力,提升监督专业度。优化审理模式,审理关口前移至项目实施现场,通过提前审理,就审计项目进行全面复盘,力促问题定性恰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高效构建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体系,促进现场审计、业务文书、审理工作等质量管控关键节点“同频响应”。结合“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推出“一堂经责审计实务课”“一堂审计现场管理能力培训课”“最满意的一张审计底稿”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审计业务学习与实操训练。通过高质量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服务保障职能,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婧)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