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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积极开展社会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4-05-09 15:50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审计整改督查处)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2021年以来,宁波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中关于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规定,坚持“强意识、建机制、创模式、重管理”的工作思路,优化顶层设计,探索发展路径,积极推进社会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工作,促进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诚信执行。

一、高起点部署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在十四届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上都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强调应关注社会审计报告质量问题,适时开展核查工作。浙江省审计厅也高度重视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探索整合各地市发现的社会审计报告质量问题进行集中移送,进一步理顺移送处理机制,加大对存在问题中介机构的处理处罚力度。

(二)注重顶层设计。为确保核查工作有效开展,宁波市审计局坚持制度先行,2021年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报告管理规定(暂行)》,规定在年初项目计划中明确开展核查的重点项目,其他项目根据实施情况酌情开展核查,确保核查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明确应将核查工作纳入审计实施方案,并对核查内容、核查取证、征求意见、复核审理、移送处理等主要工作程序作了统一规定,规范了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报告的质量核查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鉴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因内审人员不足,内部审计工作较多采用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形式开展的现状,宁波市两级审计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审计署、浙江省及宁波市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作为推进核查工作的重要举措,不仅在全市内部审计干部培训班上就内审规定进行深入解读,同时在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内部审计工作、关注内部审计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考核激励。宁波市审计局注重运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一是坚持考核的引导性。2021年以来,宁波市审计局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本级及区(县、市)审计局年度考核细则。二是提升考核的实效性。组织相关审计人员就核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处理处罚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促进核查工作质量提升。三是注重考核的针对性。制定了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建议清单,明确局内部审计指导联络员应将社会审计报告核查作为重点指导内容,强化职责要求。

二、高标准重点推进

在宁波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试点到常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市县两级联动逐步形成。宁波市审计局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均将健全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机制、开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提出要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加强对社会审计报告质量的核查,促进社会审计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各区(县、市)审计局结合当地实际,以各种方式推进核查工作,有的审计局把核查工作列入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核查社会审计报告质量写入审计方案,编写取证单和工作底稿,纳入审计报告;有的审计局专门立项对社会审计报告质量进行核查;有的审计局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为重点进行核查;有的审计局出台协审机构审计考核办法,规范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行为。

(二)实质性核查工作逐步开展。宁波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按照2021年试点摸索,2022年以后逐步推开的思路,由点及面逐步开展核查工作,三年来共对156个审计项目开展了社会审计报告核查,涉及经责、投资、财务收支等多种类型,发现存在问题的社会审计报告116个,涉及金额超过4.43亿元,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核查成果逐步体现。宁波市审计局在某区委常委、某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一家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对某村600多万元公墓收入进行披露,延伸审计发现该村存在大额公墓收入未入账、部分资金被村干部侵占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鄞州区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因社会审计机构审核不严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相关部门对2家社会审计机构作出3万余元的处罚。奉化区审计局撰写专报信息《审计建议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得到区委书记批示。江北区审计局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告诫、暂停业务委托等。

审计机关开展的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是国家审计对社会审计监督作用的体现,对社会审计机构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促进了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提升。这既展现了国家审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担当,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娄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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