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海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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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对宁海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2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4397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85246万元,年末结余54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673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27189万元,年末结余401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万元,年末结余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63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2088万元,年初结余42569万元,年末结余468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宁海县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保障“三保”支出,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宁海县在预决算管理、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年初预算编制部分未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有51687.79万元、82462万元未分配落实至具体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对使用项目经费采购的项目未编制采购预算;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10个单位13个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7个单位9个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分别为9366.14万元、9204.41万元;35家单位预算未按统一渠道公开。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土地划拨收入3175.07万元未及时收取;停车费收入2045.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不规范,截至审计日仍有7684.62万元未缴国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中超范围列支20293.58万元;腾笼换鸟专项经费1510.17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且未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工业全域治理专项资金3405万元使用管理不规范;项目经费166.37万元未专款专用;违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135.67万元。 (三)涉企重点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9项产业奖补政策实际未发挥作用;“亩均论英雄”政策执行不到位,对161家亩产评价为C类企业、10家亩产评价为D类企业给予全额财政奖励,涉及资金分别为1898.8万元、48.36万元;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改建多报面积、房源未录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租赁合同未办理网签备案等问题;生物医药产业园涉企奖补效益较低;消费券活动结余资金62.15万元未及时收回;产业基金设立后7年内未开展投资业务,资金绩效不高。 (四)财政账户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银行账户备案制度未落实,部分预算单位开立、撤销银行账户以及办理定期存款后,未按规定向县财政局备案,县财政局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总体情况掌握不明;9311.71万元保证金清理清退不及时。 (五)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未与存放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协议存款事项;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1个施工合同质量保证金约定不合规,434.73万元滞留1年以上。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宁海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除部分需要分阶段、持续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外,其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关于未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问题,宁海县已从2024年开始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2.关于年初预算编制部分未细化问题,宁海县2022年末已将未分配资金统筹收回,2024年预算编制时已按照实际情况减少相关项目分配,减少未细化分配比例。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宁海县各单位已按要求在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4.关于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审计指出的12个项目资金已收回财政,9个项目资金全部支出、1个项目部分支出剩余收回。在2024年预算编制时,为督促部门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从严控制财政拨款结转项目。 5.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未按统一渠道公开问题,宁海县已于2024年2月份全部完成2024年度预算公开。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划拨收入3175.07万元未及时收取问题,审计指出后已全额收取。 2.关于停车费收入2045.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审计指出后已上缴。 3.关于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将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4.关于部分经费支出超范围问题,2024年县级预算编制时,对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要求,按规定安排相关支出,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 5.关于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未及时安排使用,且未开展绩效评估工作问题,结余资金1510.17万元经市级清算收回后,剩余1195.43万元已于2023年底全部支出完毕,宁海县经信局将组织中介评估机构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6.关于工业全域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宁海县经信局已于2024年2月下发通知要求乡镇提交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工治办根据整治类型、工作进度进行审核,强化资金审核和拨付,并已收回无工业集聚点乡镇专项资金40万元。 7.关于部分项目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宁海县督促相关单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专业业务培训、学习,在支付环节加大监控力度,严格对照政府收支科目表规范支出。 8.关于违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问题,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财政局将制订出台规范标准,规范教师考核和奖励标准。 (三)涉企重点支出方面 1.关于部分产业奖补政策实际未发挥作用问题,宁海县已更新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出台新的优化产业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2.关于“亩均论英雄”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宁海县在更新完善后的产业政策中已对亩均评价在补助中的应用做出明确规定,将在项目申报、资金兑现时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宁海县已督促企业录入所有房源、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上交的评审资料进行初审把关和长期专项检查,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的补贴标准、补贴面积予以清算,退回多补资金。 4.关于宁波生物医药产业园涉企奖补效益较低问题,宁海县生物产业园管理中心出台了《退出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企业走访和调研,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持续开展企业服务工作。 5.关于消费券活动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问题,结余资金62.15万元已于2023年11月全部缴回县国库。 6.关于产业基金设立后7年内未开展投资业务,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宁海县已经对财政出资产业基金全部予以收回,同时引导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基金形式进行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和提高效益。 (四)财政账户和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宁海县财政局将排摸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定期存单情况,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完善登记记录。 2.关于部分保证金清理清退不及时问题,宁海县重点核实相关项目建设履约情况,目前已清退履约保证金5844.29万元、复垦保证金140.44万元。 (五)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未按协议存款方式计息问题,宁海县将进一步监管国企资金,规范公款存放,用年度考核结合不定期的资金专项核查方式检查企业公款存放及利率收取情况。 2.关于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问题,宁海县重点开展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3号楼招商,将宁波临床前研究中心提升改造为宁波临床前新药评价中心,并完成相关存量资产的整合、处置和盘活;并接触意向承租企业,尽早达成入驻意向,提高物流园区房产出租率。 3.关于合同违规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滞留时间问题,审计指出后,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434.73万元已全额退回。 宁波市审计局 202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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