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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出台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7-29 15:30信息来源:慈溪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7月15日,慈溪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慈溪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该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律师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初,慈溪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政策制定的“先天不足”和执行“后天乏力”易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公共资金绩效的问题,形成相关审计专报,提出了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动态调整、严格把控,最大程度提升政策效能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司法、财政等市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该办法明确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是指用于律师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办法规定了补贴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及申报材料,对新增初次执业与引进律师的补贴、律师事务所培养实习律师的补贴、“双证”律师人才补贴、高端律师人才补贴、律师事务所荣誉表彰奖励、律师事务所规模提升奖励、律师事务所高端人才引进奖励、分支机构引进奖励、律师事务所重组扩并补贴等9个方面作了规范。还对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作了相应规定,明确律师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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