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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建立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18 15:13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为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近日,市内审协会江北分会印发了《宁波市江北区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制度》,对会员代表大会、会长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和季度工作例会四个类别的会议参加对象、召开时间、主要议题及相关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事由或本会1/2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分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推荐市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人选、选举分会领导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长办公会议主要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计划和总结半年度、年度工作,讨论研究年度工作目标及各类考核、评比方案,以及落实市审计局考核目标的措施,研究制定分会有关规定、制度等。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要求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会员单位知晓。

年度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为分会领导、会员单位分管领导、内审机构负责人,并可邀请市审计局领导、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一般在当年3月份前召开,主要总结讲评上年度工作情况,计划部署当年工作任务。

季度工作例会参加对象为分会领导、会员单位内审机构负责人,并根据工作实际邀请会员分管单位领导参加。例会一般安排在每季季末召开,安排部分会员单位进行交流发言,选择相关主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总结本季度工作情况并部署下季度工作重点。

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将促进信息共享与沟通,有效提高江北区内部审计指导与监督的质量,推动内部审计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江北分会  黄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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