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宁波市2024年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市建设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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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1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的宁波市2023年至2024年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市建设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审计组组长:郎 杰 2、通讯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7-8楼 邮编:315066 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4-89388386 宁波市审计局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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